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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劳动教育方案
时间:2025-03-19

为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大力提升大学生劳动素养,构建体现时代要求、符合育人规律、彰显药学院特色的劳动教育体系,根据《邵阳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邵院政字〔202247), 特制定本方案。

一、劳动教育适用范围

药学院全体学生。

二、教育时间安排

202311-202411

三、活动地点

校园内外,具体根据活动内容安排

四、活动准备

1.成立劳动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孙双姣

副组长:吕立华   曾立  肖丽群(常务) 

组员:黄慧  何泽平  王妮莎  李庚喜

秘书:王妮莎(兼)

2.     制定劳动教育制度

 制定《药学院劳动教育制度》,规定每个同学一学年至少要进行2次校内外集体劳动教育。

五、各劳动教育环节的组织

() 劳动理论教育组织

教学内容及平台:劳动理论教育课程及专题讲座,采取易班优课的形式进行组织,由劳动教研室录制、引用网络优质课程,全体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习,获取学时,课群发布及学习时限由易班发展中心通过药学院易班指导老师工作群发布。

() 劳动实践教育组织

1.日常生活劳动

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日常生活劳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劳动习惯和讲究卫生的品质。每学年在各月宿舍卫生检查合格可以直接获得该学年所有学时。此项为必修,所在宿舍被评为不合格宿舍被扣除的学时,只能通过文明宿舍创建补修。

2. 生产实践劳动

教学内容:以学院为主导,与专业实习实训活动相结合,以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为依托,围绕专业特色积极打造专业+劳动实践模式,组织学生开展生产实践劳动,提高学生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动手实践的过程中创造有价值的物化劳动成果。

3.  服务实践劳动

教学内容:包括校内公益劳动和校外服务等服务性劳动。

校内公益劳动:一是开展校园清洁与绿化养护、寝室装饰等院内公益服务活动,助力校园文明建设; 二是开展教室和实验室、校园公共区域的公益性保洁服务劳动; 三是开展迎新、运动会、等校内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开展劳动体验。营造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良好氛围。

校外服务性劳动:一是开展红色主题研学、返家乡、暑期三下乡、寒假社会实践、云支教、等社会实践活动;二是依托志愿汇等志愿服务平台,引导学生深入城乡社区、养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场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     创新性实践劳动

教学内容:建立创新创业+劳动实践模式,开展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学科竞赛等活动,引导学生自我培育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促进专业知识学习和劳动实践相融合,培养新时代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和具有劳动精神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六、课程考核

1.课程考核由劳动教育教研室具体负责,依托平台统一管理。

2.普通本科生须修满各模块规定的学时方可取得毕业资格,其中日常生活劳动为必修,需完成12个学时,生产实践劳动、服务实践劳动和创新性实践劳动学分可互换,共计16学时。

3.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4.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参加劳动实践的,需提供二甲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证明,经所在学院同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可给予学分。

5.依托校友邦实践教学平台劳动教育模块对学生劳动教育学时及课程学分认定进行管理。

附件1

邵阳学院学生劳动教育学分评定标准

 

考核

课程/活动名称

学时

考核方式

备注

理论教育

 

(4学时)

劳动理论教育

 

2

课堂考核

 

学习心得

大一第一学期完成

劳动主题理论教

 

育和专题讲座

2

讲座出勤

大一第二学期完成

劳动

 

实践

 

(28

 

)

日常生活劳动

12

学校职能部

 

门及药学院考核认定

学生工作部()

后勤服务中心

 

生产实践劳动

最高可修8学时

 

 

教务处

 

服务实践劳动

最高可修

12学时

校团委

 

宣传部(文明办)

 

学生工作部()

 

保卫处(维稳办)

 

招生就业及创新创业指导处

 

后勤服务中心

 

创新性实践劳动

最高可修

 

8学时

教务处

招生就业及创新创业指导处

 

校团委

 


评定标准说明:

1.理论教育4学时为必修;

2.劳动实践项目中,日常生活劳动为必修,共计12个学时,不得由其他实践项目学时替代; 生产实践劳动、服务实践劳动、创新性实践劳动学时可互换,共计16学时。

3.劳动实践项目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认定标准,即:学生工作部()负责协同其他部门及学院制定日常生活劳动学时认定标准;团委负责协同其他部门及学院制定服务实践劳动学时认定标准;教务处负责协同其他部门及学院制定生产实践劳动学时认定标准;教务处、招生就业及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协同其他部门及学院制定创新性实践劳动学时认定标准。

4.所有劳动项目和学时、认定标准由各职能部门、药学院通过校友邦平台发布,学生报名参与劳动项目,完成后由发布部门认定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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