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邵院政字〔2026〕1号的规定,结合药学院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吕立华、孙双姣
副组长:曾立、李成舰、肖丽群
成 员:傅春燕、封芬、李明娟、王妮莎
联络员:杨叶舟
二、转专业要求
(一)高考考试科目包含物理和化学,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入药学专业:
1.全部课程考核及格且平均成绩位于所在年级专业的前50%的。
2.经考核确有个人兴趣与专长,转入新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学生个人兴趣与专长由转入学院组织专家认定。
3.学生因身体原因,经学校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无原所学专业的,可以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出药学专业:
1.全部课程考核及格且平均成绩位于所在年级专业的前50%的。
2.经考核确有个人兴趣与专长,转入新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学生个人兴趣与专长由转入学院组织专家认定。
3.学生因身体原因,经学校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无原所学专业的,可以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转入或转出药学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本科三年级(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2.未推行新高考改革的文、理专业不能互转;
3. 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首选科目要求的;
4.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音、体、美、中外合作办学、专升本、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楚怡工匠计划、对口招生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6.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7.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四)二年级本科学生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的,应降级转专业。
(五)转入学生人数:药学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3人。
三、程序
1.学生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网上转专业申请报名详细情况待学校正式通知
2.提交《邵阳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佐证材料
3.学院将拟转出学生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4.拟转入学院审核
5.学校审核、公示
6.学工方面办理交接手续
四、时间节点、考核方式、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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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名称 |
时间 |
地点 |
考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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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
2026年1月12-18日 |
网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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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转专业审批表 |
2026年3月2日前 |
二办4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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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考核 |
2026年3月5-12日 |
二办401 |
面试 |
药学院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