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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时间:2011-11-18

一、  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二、  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党支部制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3、党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5、党支部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
6、培养考察时间为一年。
7、共青团必须团内推优。
 
三、  确定发展对象
1、支委会听取培养人和党小组汇报。
2、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
3、审阅推荐入党材料。
4、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5、政治审查。
 
四、上级党组织预审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思想汇报、必要函调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党校结业证书、团内推优表。
5、政审材料、学生的成绩单及实习证明材料。
6、群众座谈会
 
五、填写《入党志愿书》
 
六、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1、申请人汇报。
2、介绍人介绍培养对象教育情况。
3、支委会逐个介绍审查情况
4、正式党员发表意见。
5、申请人表明态度
6、正式党员表决。
 
七、公示
    党支部公示时间5—7天。
 
八、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1、二级党组织审阅材料。
2、指派专人谈话。
 
九、 上级党组织审批
1、二级党组织审批(审批时间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六个月)。
2、填写审批意见、登记表、填发通知书。
3、将材料送组织部门。
 
十、预备党员宣誓
    由二级党组织组织宣誓仪式
 
十一、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
1、转正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支委会审查。
3、支部大会讨论。
4、上级党组织审批。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审批权限和程序与批准预备党员的权限和程序相对应。
 
十三、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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