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三甲|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单位介绍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960年,系扬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共建单位。历经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先后被确立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级基地,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示范基地,2008年获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并先后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文明单位”。
图片
医院现有东、西两个院区,占地138.2亩,总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总资产17.6亿元,各类专业诊疗设备5000余台(套)。医院实行一院两区一体化管理,开放床位1786张,开放病区42个。2023年医院门急诊量186.48万人次,出院患者8.89万人次。
医院设立一级科室50个,二级科室67个,三级科室22个,拥有在职员工2313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565人,博士168名。拥有博士、硕士生导师182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8名,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7名,333工程人才29名,扬州市“科教强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15人,省级以上专业委员会委员145名,市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2人。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需要的专业。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通知精神,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医院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七)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②2025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③2023年、2024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规培证”),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规培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②2023年、2024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规培证。③“两个同等对待对象”规培证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用人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参照医院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