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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5-01-02 资助工作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273),根据《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392)《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154)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及毕业生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奖励项目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优秀毕业生;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邵阳学院2025优秀毕业生;

  ()邵阳学院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6、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应分别从邵阳学院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推荐。

  (二)邵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按照《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392号)和《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154)等文件执行。

  四、推荐名额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总推荐名额控制在本学院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学院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学院名额的10%,两者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毕业生人数以各学院2025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备案数为准。

  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5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邵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别控制在本学院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数的9%1%。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满足毕业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凡在校期间无违纪、入校以来初考成绩不及格课程数不超过5科均可参与评选,且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五、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要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并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3天。

  3.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议。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合格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予以评议。评议通过后,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并在校内公示7天。

  六、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 经评定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七、评选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在31日前将《邵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4)、《邵阳学院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5)和《邵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6)各一份纸质材料、成绩单和按汇总名册排序整理的2个获奖证书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2份,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2份,附件2)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1份,附件3)纸质材料、成绩单和按汇总名册排序整理、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报送至二办公楼212室。审批表和推荐表格除签名栏用手写之外,其余内容一律在线填写A4纸打印,打印表格时请不要擅自改动表格的格式;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入校以来历年原始成绩单(学院教务打印、盖章);所获2份奖励证书复印件(需二级学院审核并签“与原件一致”盖学院公章)。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3)和《邵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1份,附件6)电子版(主题标注:XX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发至资助中心邮箱xgczzh@163.com

  各二级学院必须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273)《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392)和本通知精神严格审查申请者资格,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学校处分、在评奖评优申请中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合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空缺名额不予补报。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4.邵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5.邵阳学院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6.邵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7.邵阳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邵阳学院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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