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舍文明卫生
(一)奖励制度
根据医学技术学院文明实践部检查情况,评选出的院文明寝室,寝室成员+0.1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最高可叠加至0.6分)、+3分班分/次。
根据校文明寝室检查情况,评选出的校文明寝室,寝室成员+0.2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最高可叠加至1.2分)、+3分班分/次、校部按寝室每人10元进行奖励。
(二)惩罚制度(扣分无下限)
根据医学技术学院文明实践部检查情况,评选出的院不文明寝室,除劳动教育外,个人没叠被子-0.1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寝室过脏致评为不文明寝室和被记有同学没叠被子但无人承认的情况,全寝成员各-0.05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同时扣班分3分/次。
根据校文明寝室检查情况,评选出的校不文明寝室,除劳动教育外,个人没叠被子-0.2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寝室过脏致评为不文明寝室和被记有同学没叠被子但无人承认的情况,全寝成员各-0.1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同时扣班分3分/次。
二、宿舍纪律和安全管理
1、根据医学技术学院文明实践部检查情况,个人晚归一次,扣个人德育分3分、班分1分、个人-0.1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
根据护校队检查情况,个人晚归一次,惩罚由原来的扣个人德育分3分、班分1分、个人-0.2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
2、一学期夜不归宿2晚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晚以上、7晚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外宿8晚以上或私自租房住宿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见《学生手册》P144)。此外,个人-1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
3、养宠物者,个人-0.5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见《学生手册》P144)。
4、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变压器、电煮锅等,个人-0.3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并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见《学生手册》P148)。
5、私拉电线者,个人-0.3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分/次。
三、其他说明
1、以上不文明行为经教育屡教不改者,将如实记入学生档案。
2、寝室长应履行好职责,寝室成员若反复出现不文明行为,经核查若为寝室长失职导致的,撤销寝室长职务。
3、本办法自2023年3月27开始执行,在本办法执行之前已进行奖惩的情况不再重新处理。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