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邵阳学院“旱龙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和《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邵院政字〔2017〕4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2021年“旱龙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下:
一、评选范围
旱龙助学金评选范围为2016级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和临床医学在校全日制统招本科专业学生,2017级、2018级、2019级在校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学生。旱龙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学生优先)。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或中科曙光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兼得。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任何处分影响;
3.诚实守信,为人正直,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5.勤俭节约,身心健康,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动。
三、名额分配
“旱龙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资助100名,每名资助5000元人民币。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材料要求
1.《邵阳学院“旱龙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教务处格式并盖学院行政公章的上学年个人成绩单一份(原始成绩)
3.《邵阳学院2020-2021学年旱龙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
4.《2020-2021学年旱龙助学金推荐名单公示表》
五、工作要求
1.评选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二级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选,并对各班学生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集体评审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审议确定本学院推荐对象,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11月16日前将《邵阳学院2020-2021学年旱龙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和《2020-2021学年旱龙助学金推荐名单公示表》电子档发至xgczzh@163.com邮箱,纸质材料交二办106室。
3.旱龙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各二级学院保证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将名额、资金拆分,评审对象不得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学校将对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1.《2020-2021学年旱龙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邵阳学院“旱龙助学金”申请表》
3.《邵阳学院2020-2021学年旱龙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