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题要求
(1)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选题的难易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能完成任务。对于工作量大的课题,应分解为若干子课题,学生分工设计(研究),以取得阶段性成果。
(3)选题来自临床、科研、社会实际,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课件制作、文献综述类课题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4)毕业设计(论文)应“一人一题”,避免选题雷同。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以由指导教师拟定,也可以由学生自拟,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执行。
2.学生的学习状况要求
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团结协作,虚心接受教师和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接受检查。对错误或应修改之处应予以改正。整理好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及时交给指导教师。不弄虚作假,不请他人代做,不抄袭他人成果,认定有抄袭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开题要求
(1)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每人均应撰写开题报告。所撰写的开题报告应符合规范要求。开题报告的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的四分之一。
(2)在撰写开题报告前,学生应完成毕业实习调研、资料收集、文献综述等工作,上述工作应该满足如下基本要求: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开展实习调研,收集有关数据和文献资料。学生搜集并阅读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10篇。
(3)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开题报告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开题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能进入课题设计(研究)阶段的工作。
4.毕业论文撰写
(1)毕业设计(论文)字数要求:一般不少于2500--4000字。
(2)格式要求。按照邵阳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3)毕业论文资料提交。在毕业实习结束回校后两周内将纸质材料交院部,同时提交电子稿。
5.成绩评定等级与标准
(1)毕业论文的成绩采取五级记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成绩应成正态分布,优秀等级一般控制在15%以内。
(2)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标准按照《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评定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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