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
现在已进入夏季,气温升高。天气炎热,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再次重申教育部防溺水“六不准”要求:
1、不私自下河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人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游泳。
学校明确禁止任何学生以任何理由私自到江、河、湖、塘等水域洗澡、游泳,违者将按照《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从严从重处理。
特此通告。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