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首页 >> 学院概况 >> 岗位职责

辅导员岗位职责
时间:2019-09-08

一、热爱本职工作,在校学生工作主管部门的指示下,在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根据学校学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及本院学生工作计划的安排,有顺序有步骤地实施,定期向领导汇报。

三、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辅导工作,协助院负责人组织和指导学生入学教育、校风校纪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和毕业分配教育。

四、经常深入学生当中,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文娱活动,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做好学生工作。

五、参加并指导本院学生党团组织、学生分会、学生社团的活动,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动态及倾向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有效地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每学年写出一篇调查报告或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文章。

六、协同本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抓好迎新,毕业分配工作,提出对学生进行奖励、处分和毕业分配去向的建议。协同负责学生工作负责人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引导学生搞好教室、寝室卫生,教育学生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培养爱劳动,爱卫生,尊敬师长,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等优良品德,指导学生积极开展创建文寝室和优秀班级建设活动。

八、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学生的专业课学习。

九、配合院党支部和负责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学生中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友情链接:邵阳学院官网 教务处 招生就业 校园公告校园地图学校校历思想政治教育网
版权所有:@邵阳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联系电话:0739-5430199 详细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七里坪校区润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