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首页 >> 学院概况 >> 岗位职责

院长岗位职责
时间:2019-09-08

一、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董事会、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学院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订学院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科研、招生、就业等各项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负责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制订学科专业建设、特色专业建设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四、负责学院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制订并实施学院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学院科研项目的申报、研究、结题、成果报奖等工作;

加强学院科研团队建设;推进学院的对外学术交流,定期聘请校外专家开办学术讲座。

五、负责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双师型”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责任心和凝聚力;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本院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培训、进修、访问、聘任与解聘、

晋升职称等工作。

六、负责学院所属校内实验实训中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核批准本院学生学籍异动和奖惩事项,督促检查本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八、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

九、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负责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对本院财务收支进行管理。

十、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友情链接:邵阳学院官网 教务处 招生就业 校园公告校园地图学校校历思想政治教育网
版权所有:@邵阳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联系电话:0739-5430199 详细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七里坪校区润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