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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施“导师制”改革试点
时间:2017-06-10

 

导师制是一种教育模式,导师不仅要指导学生的学习,还要指导学生的生活,进行德育,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

为落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导师制”改革方案,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将本专业2014级、2015级、2016级三个年级的所有学生分配给本专业的导师。导师主要职责如下:

1、从新生入学开始,针对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中的种种问题,进行指导和帮助,使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2、凭借导师自身的教学经验优势,为学生提供学习性指导,针对个人发展方向提供学习计划导师制在师生之间建立了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
3、依据导师自身技术能力和从事的科研方向,为学生提供技术性指导,使学生在相关领域进行深入的课外锻炼,弥补课内教学缺乏实际锻炼的不足;
4导师具有育人的责任,除教学科研以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习、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作为其工作的另一部分;
5、针对学生就业和考研提供指导性意见;

6导师负责本组学生大学四年的课外活动、参赛、实践等非课堂学习的指导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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