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包括短学期实习和毕业实习)教学检查指导教师应当按时进行实习教学检查指导,圆满地完成本系分配的对所检查指导地区内的我系各专业、各年级实习学生的实习教学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实习教学检查指导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及时到达学生实习点,与实习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学生的指导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实习检查。需要了解实习学生的实习表现主要是: 1、实习工作态度,主要了解对实习的认识、工作努力程度、尊敬实习单位老师情况、实习的虚心程度等。 2、实习纪律,主要了解实习期间请假情况、迟到早退情况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等。 3、实习工作能力,主要了解实习工作的主要内容、实习工作的适应情况、实习能力的进步情况。 4、实习的综合评价,与其他学校的实习学生相比我系实习学生的位置和受欢迎程度。 5、实习单位对我系学生实习、教师教学的建议与要求。 二、与实习学生见面,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需要了解的实习情况主要是: 1、听取学生的实习汇报,包括主要工作情况、实习认识、实习纪律和自我评价等。 2、了解学生在实习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要求,在实习业务方面面临的疑难,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3、肯定学生实习的好的方面,指出学生实习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鼓励学生继续进行实习,取得更好的成绩。 三、及时将检查指导情况作记录,并在记录的最后做出该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建议。 四、回学校后,向系教学委员会书面汇报实习检查指导情况,将检查指导情况记录本交系办公室,参与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并提出完善我系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艺术设计系教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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