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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答考生问

时间:2016-06-24   来源:邵阳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问:邵阳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是多少?在哪些省(市、自治区)招生? 

答: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是5482人,专科招生计划是1993人,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是500人。在湖南、上海、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在湖南省招生。 

问:邵阳学院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我校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具体的录取原则有: 

1.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队),遇到同分投档成绩,高考原始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绩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上没有说明的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 

4.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根据各省招生办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校内专业投档、录取。校内专业投档、录取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二轮: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轮未录满的专业。 

第三轮: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前两轮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5.对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各省招生办投档后,我校将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原则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在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湖南省的录取原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湖南省外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统考及校考合格,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我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湖南省的录取原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湖南省以外按各省招办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8.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湖南省所属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80分,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9.助产(专科)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10.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考生的英语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后不得低于70。报考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教学。 

11.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试合格。 

12.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舞蹈表演、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体检要求除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还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并且音乐表演专业原则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舞蹈学、舞蹈表演、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13.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4.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生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我校网站通过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问:新生入校后能否转专业? 

答:要求转专业者,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按学校制定的具体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问:邵阳学院有哪些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的兼招专业,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证 

答:我校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等12个专业属于师范类与非师范类兼招专业,各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   

问:邵阳学院对高考优秀学生有哪些奖励政策? 

答:我校设有高考优秀考生奖学金。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填报我校志愿(征集志愿除外),并被录取到我校就读的考生,减免学费壹万元: 

1.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生源地重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文、理科考生; 

2.湖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前30名,且文化成绩达到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美术类专业考生; 

3.湖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前30名,或湖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主专业成绩前20名,且文化成绩达到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音乐类专业考生; 

4.高中阶段参加过世界中学生运动会(比赛),或获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单项前10名,或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单项前6名,或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中学生篮球、排球、足球团体比赛前3名,且文化成绩达到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体育类专业考生。 

问:邵阳学院设有哪些奖学金? 

答:我校设立的奖学金主要有: 

1.国家奖学金,奖金额为8000元/人·年;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奖金额为3000元/人·年; 

3.德、智、体、美、劳等单项奖。 

以上各类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问:邵阳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近几年来,我校通过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创新,坚持一手抓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一手抓就业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问:邵阳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采取哪些助学措施? 

答: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的助学措施主要有: 

1.设立特困助学金。我校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并给予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 

2.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为6000/人·年。 

3.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一定的劳动获取勤工助学酬金。 

4.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到非常情况而无法坚持学习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允许休学,学生在此期间可外出务工助学,期满申请复学。 

特别提示: 

1.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2.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并对艺术体育专业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