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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举办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创新论坛的通知

时间:2016-05-09   来源:邵阳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号)精神,推动全省高校大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切实强化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与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组织举办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和第三届大学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和创新论坛

(一)2016年由省教育厅主办和联合主办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有

1.湖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由国防科技大学承办;

2.湖南省大学生力学竞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3.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4.湖南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5.湖南省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由湖南大学承办,湖南科技学院协办;

6.湖南省大学生物理竞赛,由中南大学承办,湖南省物理学会协办;

7.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与创新竞赛,由湖南文理学院承办;

8.湖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由长沙学院承办;

9.湖南省大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技能大赛,由湖南商学院承办

10.湖南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11.湖南省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12.湖南省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由湘南学院承办;

13.湖南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由衡阳师范学院承办;

14.湖南省大学生写作竞赛,由湘潭大学承办;

15.湖南省大学生现代物流设计竞赛,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办;

16.湖南省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由湖南商学院承办;

17.湖南省大学生创意陶艺竞赛,由长沙师范学院承办;

18.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与省商务厅联合主办),由湘潭大学和长沙市电子商务协会承办;

19.湖南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与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联合主办),由长沙学院和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承办;

20.湖南省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由吉首大学承办;

21.湖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由湖南文理学院承办。

(二)第三届全省大学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论坛由省教育厅主办,湖南农业大学承办。

二、竞赛组织

1.竞赛和创新论坛活动由我厅高教处负责指导和管理,具体竞赛活动由各竞赛组委会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第三届全省大学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论坛的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由湖南农业大学另行通知。承办竞赛和组织创新论坛活动的工作经费,我厅视活动规模适当给予补助,承办高校可通过吸收社会捐助等多种途径保障竞赛活动必需的经费开支,一律不得向参赛学生收费。补助经费和活动自筹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竞赛活动。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勤俭节约办赛。

2.各承办高校要专门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相关专业院(系)和学会组织共同参加的竞赛组织机构,修订完善竞赛章程和组织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竞赛章程和组织实施方案需报我厅审定后方可实施。竞赛结束后,各竞赛组委会要对竞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含经费使用情况),提出竞赛改进方案,并就推动全省高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于12月31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3.为了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与受益面,各高等学校须认真组织好相应学科的校级比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举办校内大学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论坛,在校级选拔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本校在籍学生参加相应的省级学科竞赛和创新论坛。对不组织校级竞赛的高校,不接受其参加省级竞赛。要通过组织竞赛,大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全面锻炼和培养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要高度重视竞赛过程的安全工作,承办高校要把竞赛和论坛现场的安全保障作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组织学生现场参加省级竞赛和论坛活动的高校,必须安排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带队联络,确保安全顺利。

三、竞赛激励

1.对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由我厅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

2.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高教司〔2003〕165 号)精神,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对参与指导的教师应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优秀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奖的参赛学生,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鼓励。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