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96号)文件精神和《邵阳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邵院政字〔2008〕37号),学校决定开展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对于无故延迟或执行不力又无改进措施的项目,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验收范围
1. 2013年前(含2013年)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验收;2012年前(含2012年)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因确有困难未能按时完成的,必须填写项目结转申请表申请结转(见附件1),并按中期检查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2. 2014、2015年立项的项目需进行中期检查。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以申请结题验收。
二、程序
1. 申请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见附件2)和结题登记表(见附件3),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由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4),并按中期检查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申请中期检查的项目,由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5),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指导教师负责填写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6),并附2014年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各教学系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相关材料及附件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3、学校将于4月5日左右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答辩,各项目负责人应做好5-8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三、材料要求
材料的电子文档请保存为Word 2003默认的doc格式。所有文件打包后请以zip格式压缩,并发邮件至45165877@qq.com
1. 中期检查材料要求
(1) 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5)纸质文档一式2份;
(2) 相关支撑材料(项目进展情况及实验研究报告、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
2. 结题材料要求
(1) 结题报告、结题登记表和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3、6)纸质文档一式2份;
(2) 结题成果支撑材料(总结材料、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
(3) 成果简介。包括项目简介、相关图片或影像、创新点、项目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等)、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立项年份。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