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直属支部:
按照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部署和要求,2010年4月以来,在全校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一步推动了中心工作,促进了作风转变,夯实了基层基础,解决了实际问题,为推进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和强大动力。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0-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2]4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评选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是:我校所属总支(直属支部)、党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是: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不含学生党员)。
表彰名额: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其中总支(直属支部)1个,教学单位教工党支部1个,机关、教辅等非教学单位教工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0名,其中教学单位6名,机关、教辅等非教学单位4名。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推荐评奖及表彰办法
1.各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推选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2.各总支(直属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先进教工党支部或学生党支部1个。先进总支(直属支部)的评选以今年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考评的结果为依据,这次不再推荐。
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从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等基层岗位产生,处级(含)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不推荐;建党90周年中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这次不再推荐。
4.在各总支(直属支部)民主推荐基础上,校党委将通过考察、评审、研究、公示等方式确定表彰对象。校党委将作出《关于表彰全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表彰对象推荐工作,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结合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利用校报、网站和其他传播媒介,对受到表彰的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广大党员和师生争创一流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2.推荐对象应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2),并附推荐对象详细的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缩写而成。所有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至组织部邮箱:zzb5430781@163.com。
3.各项材料于5月16日前报院党委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敏慧,联系电话:18608499000。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