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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2年邵阳学院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5-30   来源:邵阳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各总支、直属支部:

按照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部署和要求,2010年4月以来,在全校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一步推动了中心工作,促进了作风转变,夯实了基层基础,解决了实际问题,为推进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和强大动力。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0-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2]4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评选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是:我校所属总支(直属支部)、党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是: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不含学生党员)。

表彰名额: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其中总支(直属支部)1个,教学单位教工党支部1个,机关、教辅等非教学单位教工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0名,其中教学单位6名,机关、教辅等非教学单位4名。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推荐评奖及表彰办法

1各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推选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2.各总支(直属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先进教工党支部或学生党支部1个。先进总支(直属支部)的评选以今年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考评的结果为依据,这次不再推荐。

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从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等基层岗位产生,处级(含)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不推荐;建党90周年中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这次不再推荐。

4.在各总支(直属支部)民主推荐基础上,校党委将通过考察、评审、研究、公示等方式确定表彰对象。校党委将作出《关于表彰全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表彰对象推荐工作,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结合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利用校报、网站和其他传播媒介,对受到表彰的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广大党员和师生争创一流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2.推荐对象应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2),并附推荐对象详细的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缩写而成。所有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至组织部邮箱:zzb5430781@163.com。

3.各项材料于5月16日前报院党委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敏慧,联系电话:18608499000。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