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组〔2016〕13号
关于做好201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办、科),有关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
经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研究,2016年继续选拔一批选调生到我省乡镇基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省计划选调520人。其中,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320人,定向从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中选调200人。
二、选调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校2016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6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湖南省2014年及以前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湖南省招募的2016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品学兼优,一贯表现良好;志愿到基层一线工作,敢于吃苦、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院校(系)以上学生会、团委(总支)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以上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1年以上。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6年3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省内有关媒体上发布《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组织推荐。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具体步骤:(1)报考人员是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报考人员是大学生村官、 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申请人”签字一栏须本人亲自填写)。(2)院(系)党组织和县市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选调条件,根据报名人员的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推荐对象并出具推荐意见,不能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市州推荐同一名对象。(3)高校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就业部门和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重点从人员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资格条件等方面严格把关。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调生的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与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同步进行,统一组织。所有考生均实行网上报名。3月22日至3月28日,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的网上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4月1日至4月5日,登陆所报考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永州市等5个市州,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3)。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4月18日至4月22日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4月23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按各市州选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主要审核考生报考资料原件(推荐表一式三份、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作相应处理。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有关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各市州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原则上在面试后的第二天进行。
(四)考察。6月下旬,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建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所在高校和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鉴定材料。
(五)公示和录用。7月上旬,根据各市州考察情况汇报,初步确定选调对象,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由市州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六)工作安排和管理。7月下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将选调生分配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并组织新录用选调生到所分配的单位报到上班。新录用选调生的人事行政关系放在以县为单位、乡镇行政编制总体空余且有空余行政编制的乡镇,人员安排到所辖村工作2年(含试用期),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符合条件的,应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职务。在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在村服务期满2年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考核,对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选调生,可按有关程序破格提拔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生身份。
做好新形势下的选调生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市州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做好选调工作。
附件:1.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16年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