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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已非个别现象 应届毕业生如何走出其阴影

时间:2009-12-31   来源:邵阳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大学生找工作遭遇性别、户籍、身高、相貌等歧视,已非个别现象——

  【本期话题】

  主持人:

  中国教育报记者 姜乃强

  访谈嘉宾:

  解廷民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

  冯志军 搜狐网教育频道主编

  姜 爽 天津财经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天津40余师生宣传反就业歧视

  据媒体报道,日前,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的40余名师生冒着寒风在天津天塔广场,以多种形式向市民进行了反就业歧视宣传。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14所高校的师生,也在各地开展了反就业歧视活动。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是否遭遇就业歧视?如何看待就业歧视?大学生如何规避歧视,找到合适的工作?记者近日邀请学生、教师、教育界相关人士就此话题进行了探讨。

  大学生求职常遭遇就业歧视

  主持人:近日,北京、天津等地高校师生相继开展了反就业歧视活动,高校毕业生是否真的遭遇了就业歧视?

  姜爽:大学生就业最常遇到的歧视是性别歧视,女同学在面试时通常会被直接问是否有男朋友,是否近年内结婚,女同学一旦作了肯定的回答,就有可能与应聘岗位失之交臂。其次是户籍歧视,甚至有些地方政府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从而限制了优秀人才向非户籍地流动。

  解廷民: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是我国劳动立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但由于种种原因,大学生在求职中遭遇就业歧视的现象时有发生。除了性别歧视和户籍歧视外,还有身高和相貌歧视,比如有的单位对求职者提出身高限制,有的对求职者相貌提出苛刻要求。所有这些都像一道道难以逾越的关卡摆在大学生求职者面前。而来自多方面的信息表明,大学生在民营企业遭遇的就业歧视尤为突出。

  市场竞争加剧了就业歧视

  主持人:为什么大学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会遭遇就业歧视?

  解廷民: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大学生就业结构性矛盾是导致就业歧视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为保障公民就业权利、促进就业公平,国家近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有关调整就业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仍显薄弱,反就业歧视立法更多的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社会保障、法律监督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具体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加上极少数用人单位社会责任意识缺失,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用人模式,使得就业歧视现象难以杜绝。当然,少数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就业歧视现象的滋生。

  冯志军:出现就业歧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很多企业还处在成长阶段,特别是大批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整个就业市场供需极不平衡,在一些城市或某些行业表现出严重的人才供需矛盾,整个就业市场还是一个买方市场。

  姜爽:关于就业歧视的产生,除了供大于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外,还有一点就是用人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减少成本,不愿意为外地求职者申办户口,不愿意招收缺乏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不愿意招收女生。

  消除就业歧视需多方努力

  主持人:如何规避和消除大学毕业生就业歧视现象?

  姜爽: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健全相关法律,提高企业就业歧视的违法成本,明确有关行为的法律责任。劳动执法部门也应加大执法力度,主动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歧视劳动者的行为。

  冯志军: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自身情况,充分了解将要选择的行业及企业的用人特点和工作需求,在择业时做到有的放矢。另外,就是要有积极的心态,主动调整自己,储备职业技能。大学生还应更加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见习工作,相信大多数企业都不会对具有良好习惯和出色工作能力的求职者视而不见。

  解廷民:对大学生就业求职中遭遇的一些现象也应客观、理性分析,不能将招聘单位合理的用人标准、招聘条件笼统地视为就业歧视。彻底消除就业歧视现象,需要有关部门在加大执法力度、倡导企业社会责任、改善大学生就业环境等方面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大学生创造一个平等、和谐的就业环境。同时,政府应加大力度、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更加充分的就业岗位、就业机会,健全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