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30号)、《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邵院政字(邵院政字[2021] 59号)等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落实。
2、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动态调整的重要意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
3、本次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根据学生家庭变化的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数据库进行调整、复核,并保存相关佐证材料和工作记录;二是严格遵照认定标准,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无一遗漏。
各班级按程序调整后,将调整报告(含主要程序、重点环节、确保无遗漏措施等工作情况)、《2022年秋季学期邵阳学院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统计表(不含新生)》、《2022年秋季学期邵阳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统计表(不含新生)》纸质版(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与电子版;新入数据库学生的《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资助中心,一份学院保存)于6月9前报学院资助专干,电子文档发至权益部负责人邮箱,邮件主题标注:“班级名称+2022年秋季学期家困生库(不含新生)”。联系人:刘雅男,联系电话:18825052065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