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受理证明大致分为两大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在其他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发布的贷款受理公告,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会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含6位阿拉伯数字的回执校验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打印受理证明,由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原件(或提供短信回执校验码,具有同等效力)到学校报到,办理回执录入手续。
1、学生应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称回执单)右上角注明学生本人年级、专业、班级、共同贷款人姓名、学费和住宿费金额总和(注意:书费、空调费等其他费用不能计入)以及学生联系方式。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集并整理好老生的贷款回执单,填写好《XX学院生源地助学回执单汇总表(老生)》。注意: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单在前,其他银行办理的贷款回执单原件及其复印件放在最后(复印件资助中心存档,回执单原件会统一盖资助中心章再退回学院)。回执单整理顺序应与汇总表保持一致。
3、对于交了学费又贷款的学生,学院核实情况后在汇总表里备注“已交清全部学住费XX元或已交部分学住费XX元”并告知学生,贷款11月到账后,财务部门核对清楚后会将多余的金额退还给学生。
4、核实学生学籍性质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免费师范生(或医学生)不能贷款,确定已休学入伍的学生不需要贷款。如出现这种情况,请跟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并按以上流程收集好回执单,汇总表备注中做好登记,资助中心统一将在贷款系统中谢绝。
5、请于9月8日之前将本学院整理好的老生贷款回执单以及《XX学院生源地助学回执单汇总表(老生)》交至106办公室,《汇总表》电子档发资助邮箱xgczzh@163.com。9月15日之前将本学院整理好的新生贷款回执单以及《XX学院生源地助学回执单汇总表(新生)》交至106办公室,《汇总表》电子档发资助邮箱xgczzh@163.com。其他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需尽快将回执单寄回生源地的,请学生本人带上学生证和回执单及回执单复印件到二办106室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