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国家资助资源的前提,更是实现国家“让经济困难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教育”的客观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高资助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30号)和《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18]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认定组织、规范认定程序,特别对于今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等特殊困难学生予以重点关注,提前掌握学生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沟通和帮扶,扎扎实实做好认定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三、本次认定工作有两项内容:一是对2021级新生进行第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两个等级;二是根据学生家庭变化的实际情况,对此前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行复核调整。各二级学院按程序认定后,将《邵阳学院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统计表》和《邵阳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统计表》连同新入数据库学生的《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于10月9日上午11:00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表电子文档发至xgczzh@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学院名称+2021年家困生库”。联系人:向洁,联系电话:18507396776。
附件:
1、《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邵阳学院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统计表》
3、《邵阳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