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邵院政字【2017】40号)、《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18】61号)、《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18】62号)和《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18】6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度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奖学金参评学生为2017级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和临床医学专业、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校助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2021级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学校奖学金受奖面、金额及申请条件
1、受奖面及金额
甲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500元/人;乙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人;丙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人;创新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校级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人、院级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0元/人;创业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校级创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人、院级创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0元/人;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0元/人;学生比例以二级学院总人数为基数计算,四舍五入。
2、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是非观念、品行端正、为人诚信、表现突出、德育测评分85分及以上;
(2)遵纪守法,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在参评学年度内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一学年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上或事假24学时以上者均不能评定;
(4)参评学年度必修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参评学年度体育考试、考核成绩及格。
必备条件:
(1)甲等奖学金
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6%内;
② 本科大三以上(含大三)、专科大二以上(含大二)学生英语考试应达到过级水平。
(2)乙等奖学金
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2%内;
(3)丙等奖学金
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5%内;
② 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5%内。
(4)创新奖学金
① 院级创新奖学金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创新素质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不得为零),总人数不得超过该二级学院学生人数的2%。
② 校级创新奖学金800人以下的二级学院推荐2人,800-12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3人,1200人以上的二级学院推荐4人;学校评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二级学院推荐总人数的80%。
③ 校级创新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院级创新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5)创业奖学金
① 院级创业奖学金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创业素质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不得为零),总人数不得超过该二级学院学生人数的1%。
② 校级创业奖学金800人以下的二级学院推荐1人,800-12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2人,1200人以上的二级学院推荐3人;学校评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二级学院推荐总人数的75%。
③ 校级创业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院级创业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二)三好学生申请条件
1、校级三好学生从获得学校甲等、乙等奖学金的学生中择优评选,比例在获奖者的90%以内;
2、校级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只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组织观念强,成绩显著;
2、从连续任职一年的现任校、二级学院、班、社团学生干部中(包括寝室长)择优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行为。在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行政班级前50%内,且必修课没有不及格课程;
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评定报学生工作处审批,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定一次。
(四)单项奖申请条件
1、学生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体育竞赛、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及经二级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定的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可授予单项奖。
2、单项奖享受面为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10%,奖励金额为100元/人。单项奖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自行评定,报学生工作处审批,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优良学风寝室奖申请条件
优良学风寝室的评比不超过寝室数的2%,奖励寝室成员每人100元。具体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2、寝室成员无补考、无旷课、无违纪现象;
3、寝室成员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30%;
4、寝室成员在学习、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寝室成员考研、考公务员积极报名,积极申报和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成绩优异;
2、寝室成员发表学术论文明显多于其他寝室;
3、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学校优秀(文明)寝室。
(六)先进班集体奖申请条件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自然班集体数的10%,奖励金额为500元/班。具体评选条件依照《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邵院政字【2017】40号)第三章第八条第七款规定择优推荐。
(七)学校助学金申请条件
学校助学金按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和在校消费水平分三个等级评定:一等10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学校助学金各学院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具体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材料要求
1、《2020-2021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附件3)
2、《2020-2021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发放表》(附件4)
3、《2020-2021学年度单项奖推荐名册》(附件5)
4、《2020-2021学年度优良学风寝室推荐表》(附件6)
5、2020-2021学年度学校奖助学金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6、《2020-2021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附件7)
7、《2021-2022学年度学校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附件8)
8、《邵阳学院2020-2021学年度学校奖助学金评定责任状》(附件9)
9、《2021-2022学年度学校助学金公示名单》(附件10)
10、《2020-2021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及优秀个人公示名单》(附件11)
11、《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12、创新创业奖学金需交附件材料
四、工作要求
1、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助学金评定名额原则上要分配到班级。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集体评审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审议,确定本学院推荐对象,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2、请各学院在9月27日前将学校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纸质材料、10月15日前将学校助学金纸质材料及时上交至二办106室,电子文档(主题标注:XX学院+学校奖学金及优秀个人,XX学院+学校助学金);打包发至xgczzh@163.com。
3、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查学校奖助学金申请者资格条件。学校奖助学金申请者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学校处分、或在学校奖助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空缺名额不予补报。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将名额、奖金拆分,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学校将对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2020-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2、《2021-2022学年学校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3、《2020-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
4、《2020-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发放表》
5、《2020-2021学年单项奖推荐名册》
6、《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寝室推荐表》
7、《邵阳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8、《2021-2022学年学校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
9、《邵阳学院2020-2021学年学校奖助学金评定责任状》
10、《2021-2022学年学校助学金公示名单》(样式)
11、《2020-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及优秀个人公示名单》(样式)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