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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信息工程系2016年寝室美化大赛考核方案

时间:2016-05-05   来源:邵阳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和养成教育,营造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提升宿舍文化品位,陶冶学生情操,强化学生日常管理,以及为了更好的配合学校举办2016年寝室美化大赛的精神,经我系系督委讨论,特制订以下考核方案。

   一、人员安排

 1、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寝室卫生由年级辅导员统一监督管理。

 2、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本次邵阳学院寝室美化大赛中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本寝室卫生打扫、监督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须直接参与卫生打扫。

  3、2013级实行学生党员、预备党员、班级干部责任制。2014、2015级实行优秀个人负责制,班长、团支书、劳委员统筹管理,根据本班寝室宿舍数量安排对应人数的寝室负责人,每一位寝室负责人负责其分管寝室的卫生状况。每间寝室要由寝室长负责安排寝室成员值日。寝室负责人、寝室长为其分管寝室卫生负第一责任人,有提前监督打扫、发现卫生死角、及时汇报寝室情况的义务寝室负责人要求为班委、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责任心强,必要时参与其分管寝室卫生打扫。本班班长、团支书、劳动委员为全班寝室卫生第二责任人,在常规打扫、普查中应做到不放松卫生标准、不遗留卫生死角,如本班有不配合工作的同学,应在第一时间上报辅导员或班主任

  4、系督委全体干部干事应在本次寝室美化大赛中发挥先进榜样作用,切实做好本寝室卫生工作,积极配合院系辅导员和院督委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本班寝室卫生打扫监督、卫生死角排查等工作。

  5、系督委各部门干部、干事由文明卫生部统筹协调安排,负责全系所有寝室的卫生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把握检查标准,做到不漏寝室,不留死角,检查结果由系督委文明卫生部汇总后反馈给各辅导员和各个班级。

   二、处罚办法

  1、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寝室,在院系普查抽查中平均分数不得低于70分,否则评为不合格寝室。凡出现1次寝室不合格,扣除寝室所有成员每人1分;如连续2次评为不合格寝室,党员则将事件计入党员档案;预备党员则推迟转正时间;入党积极分子则取消下一次推优入党资格。除以上处分外,取消负责人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2、系督委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干事所在寝室,在院系普查抽查中平均分数不得低于70分,否则评为不合格寝室。如出现1次寝室不合格,扣除该寝室干部、干事综合测评分1分;出现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者,系督委、团总支、学生会将给与辞退处理。除以上处分外,取消寝室干部、干事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3、班委所在寝室,在院系普查抽查中平均分数不得低于70分,否则评为不合格寝室。如出现1次寝室不合格,扣除该寝室班委综合测评分1分;出现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者,给与撤换处理。除以上处分外,取消寝室班委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4、班级寝室负责人所分管寝室在院系普查抽查中分数不得低于70分,否则评为不合格寝室。如出现1次寝室不合格,扣除该寝室负责人综合测评分1分;出现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者,给与撤换处理。除以上处分外,取消寝室负责人年度评奖评优资格。确因寝室负责人工作已到位,寝室成员不配合而造成寝室卫生不合格,免除对寝室负责人处罚。

  5、在院文明卫生部抽查寝室过程中,分数不得低于70分,否则评为不合格寝室。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1次,扣除全寝室成员综合测评1分,并给予系内通报批评处分。连续3次或者3次以上,经批评教育无效,将上报学校,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处分。除以上处分外,取消寝室干部、干事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6、负责楼层检查的系督委干部、干事必须按时到岗检查卫生,出现不到岗、不检查1次情况,给予系督委内部严重警告处分,扣除综合测评1分;出现2次或者两次以上,给予系督委内部辞退处理,并取消所有年度评奖评优和推优入党资格。

   四、先进评选

  1、优秀寝室评选

  每个年级每月取分数最高的8%的优秀寝室,授予系文明寝室,根据系文明寝室规定,给予寝室长加综合测评分0.5分,寝室其他成员加0.3分奖励。

  2、先进个人评选

  每个年级在每月系文明寝室的成员中,由班级提名,经系学工办审核评选出10名先进个人,加综合测评分1分,并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负责人评选

  每个年级在每月系文明寝室负责人中,由系督委文明卫生部提名,经系学工办审核评选出优秀负责人5名,加综合测评分2分,并颁发荣誉证书。

  4、系督委优秀干事评选

  在本次邵阳学院寝室美化大赛中,对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无责任事故发生的系督委干事给予加综合测评分0.5分奖励,并在表现突出的干事中评选出10名系系督委优秀干事,加综合测评分1分,并颁发系级荣誉证书。

  5、系督委、班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对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无责任事故发生的系督委干部、班长、团支书、劳动委员给予加综合测评分1分奖励,并在下一年度院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优先提名。

  6、对在本次活动表现优秀的个人及团体,在今后的评奖评优评助、推优入党等方面学工办均优先考虑。

                                      

                       信息工程系

                       学生自律督察委员会  

                      2016年5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