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2年12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自评公开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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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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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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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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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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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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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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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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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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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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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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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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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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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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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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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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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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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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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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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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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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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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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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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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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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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 25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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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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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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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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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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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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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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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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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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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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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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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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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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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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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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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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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邵阳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和学院团总支指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信息工程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全院学生,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帮助学生进步。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团结和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三)结合社会发展实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对同学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等,帮助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和择业观。
(四)更好地发挥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保障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利益。
(五)倡导和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定期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六)增进同学之间,同学与学院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七)发展同其他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之间的友谊交流。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属邵阳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校、院纪律处分者在处分期间无被选举权);
(四)有参加学生会下属团体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在遇到困难或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学生会的帮助和保护。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
(二)遵守院规院纪、信息工程学院的各项规定、执行学生会的决议;
(三)支持学生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生会的声誉。
第七条 学生会的干部除积极履行会员义务之外,必须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做到思想上进、学习良好、作风正派、工作积极。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和学院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令、院规院纪和学生会的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最高的权力机关。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获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学生会闭会期间,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召开多数委员参加的学代会,集中讨论解决某些重大问题。学院学代会代表由各班级通过一定的民主选举程序产生,任期一年,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确定学生会工作的重点,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学生委员会;
(五)监督学生会章程的实施;
(六)学代会在修改学生会章程时,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表决重大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第十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能:
(一) 主席团:具体领导学生会工作,对学生会的重大事务有最终决定权;根据学生干部的日常表现和工作情况,决定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及各部门的工作报告;根据学院党总支及学院总支的工作方针,确定学生会的工作重点。
(二)办公室:加强学院学生会和各班级之间的联系,向各年级班委传达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意图和要求;制定并完善学生会内部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制度,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负责学院学生会各类文件、通知的起草、整理、收发和存档工作,记载学生会的工作情况,负责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负责学院学生会活动经费和实物财产的保管;总结推广学生会各部的工作经验,督促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学业发展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倡导“勤学、好学、善学、学以致用”的学习风气;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助解决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学生努力学习,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组织学习方法的交流与探讨活动,举办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知识讲座;倡导各学科间的竞赛等;负责组织形式多样的体育赛事等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四)宣传外联部:积极协助学院进行舆论导向的宣传,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净化校园气氛;及时撰写新闻报道,宣传学院活动等。
(五)权益服务部:及时反映学生关于宿舍、食堂等生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的各级各类活动提供后勤服务。
(六)心健互助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宣传心理健康政策,根据大学生的心理,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心理辅导等活动,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文明实践部:负责学院宿舍文明建设,宿舍日常卫生检查,协助培养学生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让学生树立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创建整洁、优美、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邵阳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百分比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李传友 |
中共预备党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1/139 |
0.72% |
否 |
2 |
黄琴 |
入党积极分子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8/126 |
6.35% |
否 |
3 |
肖至柔 |
中共预备党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10/139 |
7.19% |
否 |
4 |
姜涞 |
入党积极分子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0/57 |
17.54% |
否 |
5 |
李好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21/93 |
22.58% |
否 |
6 |
董立琪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7/57 |
29.80% |
否 |
7 |
黄美莲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5/61 |
8.19% |
否 |
8 |
黄宇轩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7/90 |
18.88% |
否 |
9 |
陈葆华 |
入党积极分子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2/67 |
17.91% |
否 |
10 |
杜艳丹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7/67 |
25.37% |
否 |
11 |
胡慧娟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8/67 |
11.94% |
否 |
12 |
易凡普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29/63 |
28.86% |
否 |
13 |
梁永奇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9/67 |
28.35% |
否 |
14 |
李子健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6/90 |
17.77% |
否 |
15 |
孙海英 |
入党积极分子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9/120 |
15.83% |
否 |
16 |
欧阳琳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7/120 |
5.80% |
否 |
17 |
李佳悦 |
入党积极分子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9/57 |
15.79% |
否 |
18 |
马淑依 |
入党积极分子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30/120 |
25% |
否 |
19 |
陈显杰 |
入党积极分子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27/90 |
30% |
否 |
20 |
谭记华 |
入党积极分子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9/90 |
10% |
否 |
21 |
田连波 |
入党积极分子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8/120 |
6.60% |
否 |
22 |
曾倩萍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6/61 |
26.20% |
否 |
23 |
李泽俊 |
入党积极分子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1/67 |
16.42% |
否 |
24 |
覃汉易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27/120 |
22.50% |
是 |
25 |
谢琛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8/61 |
29.50%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邵阳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选举的规定报学校党委审批,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选差办法。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邵阳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组织候选人由学生会提名,经民主协商,考察审核,提出建议名单,报校团委同意,提交大会候选人确定4名人选。
三、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
四、到会代表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统一采取反向投票法,即投反对票。代表有权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如赞成则不需要做任何记号;如不赞成,则在候选人名字下方的小方格内画“x”,弃权则划“”。代表填写选票时字迹要清晰、工整、准确。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2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各代表团推荐,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主席团提名,提请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候选人不担任监、计票工作。
七、投票前,由监票员当众检查票箱和清点选票、全体代表沿指定路线依次投票。
八、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将清点结果报告总监票人。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到会正式代表人数时,选票有效;多于到会正式代表人数则选举无效、
九、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侯选人得票情况,并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十、正式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十一、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通过生效
六、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我院学生代表大会经请示得到批准后,于2022年9月19日中午18点30分在明德楼南栋T6准时召开,大会严格按照议程召开,并圆满结束。
以下是相关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ykH97_lzOYlm8JHpLoAn6Q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由各班进行民主评选,按照男女比例、团员党员比例、少数民族比例进行最后代表团的确定,上报学生会办公室进行核实。
八、院团总支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团总支副书记 |
李优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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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龙羽仪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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