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信息员队伍管理制度》,加强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及时掌握全院学生思想动态及安全状况,充分发挥学生信息员的作用,我院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明确信息员工作内容,指导各学生信息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考核要求及内容
1、考核对象为全院学生信息员。
2、考核内容(指标)由三部分构成:每两周上报表(50%)+工作态度(20%)+工作能力(20%)+其他情况(10%)。
3、每两周上报表:根据学生信息员的上报表质量进行评分,以50分为满分制,考核学生信息员是否认真负责规范地完成上报表(20分),上报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反映学生生活、学习各个方面情况(30分),如内容是否正确把握同学心理情绪变化状况、内容能及时反映同学对校园内外重大热点事件的看法、内容包含晚上11点后回宿舍同学名单及晚归原因、内容真实反映同学学习情况,包括学习表现、有无沉溺电脑游戏等。
4、工作态度:根据学生信息员平时工作表现及态度进行评分,如主动按时上交报表、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准时参加信息员会议等;是否客观如实反映学生情况、不存在瞒报、知情不报的情况。
5、工作能力:在日常学习、生活过程中,能观察宿舍同学的动态,及时发现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危险事态时,能主动了解情况,提供必要和可能的措施,并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副书记报告;能观察校园、宿舍等环境,发现可能导致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问题的征兆或事件,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防范措施,并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副书记、相关部门报告。
6、其他情况:能及时反应、报告重大情况或突发情况;协助老师处理好重大或突发事情等。
二、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为85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考核85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学生信息员要及进进行调整。
2、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为不合格,同时,会给予严厉批
评并进行全院通报。
3、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学生信息员按照学生干部管理加分标准进行综合测评
分加分,与寝室长职务可重复加分;考核优秀的学生信息员可申请参评学院“优秀信息员”,被评为“优秀学生信息员”的同学,并参照《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加分。
三、考核实施与监督
1、学生信息员考核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进行。
2、学生信息员考核秉承公平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进行。
3、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交由学院党总支审查,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公示。
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