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及时掌握全院学生思想动态及安全状况,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信息员的作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信息员基本条件
1、有高度的责任感,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遵守纪律,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有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内部真实情况;
2、自愿为学院师生服务,主动开展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3、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综合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
4、学生信息员一般由寝室长担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由其他寝室成员担任。
二、学生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定期报送同学情况。每位学生信息员每两周上报一次寝室内有特殊情况
的同学,主要为生活、学习、心理三方面的困难(特殊)情况,汇总至班级信息员负责人处,由班级信息员负责人报告至辅导员,辅导员根据报告情况,更新自己需特殊关注的学生名单及信息。如遇特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副书记。
2、及时反应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如学生思想方面发生变化、行为异常等情况,及时发现同学中的不安全因素,如自杀、行凶的极端倾向或行为、打架事件、酗酒事件及其他违法或严重违纪情况、失窃现象、火灾及灾情隐患;学生有精神障碍或严重心理障碍以及由此引发的影响安全稳定的情况;夜不归宿、留宿校外人员;学生出走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如各种传销、校园传教行为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情况等。学生信息员需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副书记。
3、掌握平时特别是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形势变化期间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和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做好动态信息工作。
4、积极进行消防、交通、食品、网络等方面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宿舍同学的自我防范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规范和一定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学生信息员奖惩办法
1、学生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制度,增强信息收集的敏锐性。
按照《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信息员考核制度》对全部学生信息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参照学生干部管理加分标准进行综合测评分加分,与寝室长职务可重复加分。
2、学院学工办将适时开展“优秀学生信息员”评选工作,对表现出色、上
报信息及时、工作认真负责的安全信息进行表彰。被评为学院“优秀学生信息员”的同学,在综合测评时参照《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进行加分。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信息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给予严厉批评并进行通报。
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