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班主任考核细则(试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班主任工作机制,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科学准确的评价我院班主任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根据《邵阳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与管理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跃辉、赵乘麟
副组长:彭亦飞、王少杰、黄国华
成 员:刘航贝、杨文美、李赞、肖童丹、罗慧舟、王磊
下设考核办公室,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与部署下,负责日常的具体考核工作,如:材料的收集、数据的整理、考核的推行、考核结果的归档等。
二、考核对象
信息工程学院各班班主任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四、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指导班级建设和班委会、团支部工作,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团结进步的良好学风和班风。
2、负责指导本班的学风、班风建设。通过听课、宿舍走访、与任课教师联系、学生考试成绩分析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把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反馈给家长,形成育人合力。
3、负责本班学生的学业指导。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和就业前景,培育专业兴趣,合理规划学习方向和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引导学生开展专业实习、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求职择业。教育学生遵守考风考纪,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分析原因,督促改进。做好班级特殊问题学生的管控。
4、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包括入学教育、安全教育、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就业指导、毕业鉴定、毕业教育等工作。协助院系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稳定大局。在本班学生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到场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五、工作要求与目标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制定班主任期度工作计划;认真填写《学生工作手册》,每学期期末向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班主任工作总结。
2、每周至少到学生宿舍走访一次,了解学生的课余生活,抓好文明宿舍建设工作。每周深入课堂不少于一次,了解学生的出勤率和上课情况,了解学生出勤率和上课情况,抓好班级学风及考风建设,确保到课率。非班级任课老师的班主任每2周应听课一次,了解学生上课情况,听取任课教师意见。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和布置班级建设、学风建设的各项工作。每学期对所带班级每个学生至少作一次谈话。每学期进行一次班级学风建设工作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考核办公室。
4、每学期进行班级学业状况分析,针对学生学业问题,开展团体辅导和个别辅导。对每期2门课程及其不及格学生、入学以来累计3科及其以上不及格学生、留降级学生、违纪和受处分学生,做好告知与思想教育工作并通知家长并做好记录。
5、定期与不定期做好三困学生(经济困难、心理困难、学习困难)的排查与教育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做好记录。
6、按时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班主任工作会议和工作培训。
7、新生班主任要参加新生报到、入学教育、专业教育等环节的工作,及时抓好新生班、团组织建设。毕业班的班主任要及时了解毕业生动态,做好毕业生教育、就业教育、毕业生离校值班等工作。
8、协助辅导员做好学费催缴工作。
9、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考核细则
1、班主任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期度):迟交扣1分/天,未交扣5分;
2、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迟到扣2分/次,缺席扣5分/次。
3、《学生工作手册》:缺1周扣5分,记录不全的扣1-4分。
4、上课出勤率:较年级平均出勤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次,逐次累计。
5、考试违纪率:较年级平均违纪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
七、考核与管理
1、班主任考核一年一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满分为100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班主任考核在本人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工作实绩结合学生评议和干部教师评议,确定考核档次。
2、学校按每生每月3元拨付班主任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学院根据班主任实际工作和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工作成效和发放津贴挂钩。
3、对于学生反映不满意的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提出改进意见,在一定期限内如无明显改进,取消担任班主任资格。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事故和不良后果的班主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继续从事班主任工作:
(1)在政治上不能与院党委、系党总支保持一致的;
(2)学生评价差,在学生中威望过低的;
(3)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
(4)因身体或心理等原因连续1个月不能正常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的;
(5)班主任考核不合格的。
5、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凡考核在及格及其以下者,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6、考核结果与学院二次绩效分配挂钩。
八、附则
本条例由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条例由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