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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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16-07-20   来源:邵阳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信息工程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管理制度

 

(一)特色成长辅导室是为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提供成长辅导的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清洁、舒适。

(二)特色成长辅导室的所有软硬件设备由我院根据实际需要逐渐添置,任何人在使用相关设备仪器时,必须遵守操作规范。如有损坏,必须酌情赔偿。

(三)特色成长辅导室设有电话或网络预约及约谈制度。

(四)对学生坚持正面的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五)学生辅导档案、辅导的内容一律保密,个别内容经过有关领导同意可供班主任及有关老师或者学生家长参考,成长辅导室对学生档案永久保存。

(六)成长辅导室建立值班制度,辅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

 

信息工程学院“成长灯塔”特色成长辅导室

20163


2信息工程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来访学生须知

(一)信息工程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成长辅导的专门机构和场所

(二)成长辅导室服务对象主要是在校注册的本学院学生,实行免费服务。

(三)成长辅导室工作人员严格恪守保密原则,为来访学生保守秘密。

(四)成长辅导是来访学生与辅导老师之间的一种专业性的人际互动,其效果产生于与辅导老师的信赖关系之中,任何成功的辅导都需要来访学生与辅导老师的直接交往,因此不可代替他人亦不可请他人代替进行辅导。

(五)来访学生应明确需要辅导的主要内容,并愿意在辅导老师的帮助下努力调节自己的状态。

(六)来访学生要充分信任辅导老师,尽可能把把自己的困惑真实、全面地的告诉辅导老师,利于辅导老师把握问题真相。

(七)成长辅导是助人自助的工作,辅导老师不能代来访学生解决问题,需要来访学生在辅导老师的指点、帮助下自己积极解决。

(八)每次辅导时间在40分钟左右。

(九)来访学生应尊重特色成长辅导室的工作人员,遵守辅导室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或纠缠。

(十)来访学生如果不满意辅导效果可以提出终止辅导关系,或另选其他辅导老师,来访学生没有辅导意愿或不愿配合辅导工作,辅导老师可随时终止辅导。

(十一)来访学生应提前使用电话或网络进行预约,辅导老师也可以主动找同学进行辅导。

 

信息工程学院“成长灯塔”特色成长辅导室

20163

 


3信息工程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值班制度

(一)必须在规定值班时间前10分钟到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须礼貌待人,热心服务。每次辅导要及时做好辅导记录,建立完整的档案,对保密例外的紧急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三)必须耐心接听预约来电,做好预约登记与当日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在接待来访同学交谈时,语言要得体,不得将有关谈话的情况作为谈资向外界透露。

(四)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成长辅导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成长辅导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五)特色成长辅导室除工作人员外,不允许无辅导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不得在特色成长辅导室接待外来人员。

(六)对来往文件、信息要及时处理,做好内务整理工作。

(七)不在辅导室聊天、喧闹。

(八)严格遵守辅导室计算机使用制度。

(九)值班人员在遵守特色成长辅导室各项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特色成长辅导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十)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特色成长辅导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处分,并担负责任。

(十一)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特色成长辅导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提前申请。   

(十二)交接班时,须清点物品和交待有关情况,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

 

信息工程学院“成长灯塔”特色成长辅导室

20163

 


4信息工程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辅导老师工作守则

 

(一)热爱辅导工作,恪守辅导岗位职责与职业道德,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理心。精神状态良好,精力充沛,不断钻研辅导业务,提高辅导业务水平。

(二)积极与来访学生建立良好关系,具体要求如下:

1、把尊重来访学生的权利放在第一位。不得因来访学生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学生;

2、在辅导前必须让来访学生了解成长辅导工作的性质、特点、局限性以及来访学生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3、在开始辅导时,应与来访学生对辅导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学生达成书面协议;

4、原则上,辅导工作只在特色成长辅导室而不得在其他场所进行。与来访学生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停止辅导或转由其他咨老师继续辅导工作;

5、对来访学生提出超越辅导老师职能范围的要求不予满足;

6、不得接受和索取来访学生报酬和礼物;

7、不得做自己力所不及的辅导,应及时将其转介给其他辅导老师或者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老师并配合专业老师的工作;

8、当辅导老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来访学生进行辅导时,应向来访学生明确说明,并本着对来访学生负责的态度将其转介给其他辅导老师。

(三)辅导老师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措施如下:

1、辅导老师有责任向来访学生说明辅导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

2、在辅导室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学生有危害自身、他人或社会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必要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也可与其他辅导老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的信息暴露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3、辅导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4、辅导老师只有在来访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辅导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

(四)认真做好辅导记录并定期进行辅导总结与辅导室的案例讨论。

(五)要严格遵守值班安排,如需请假应及时告知特色成长辅导室。

(六)辅导老师要做好自我保健,出现情感冲突和情绪问题时需有清醒的警觉,暂时停止上岗并主动接受督导。

(七)辅导老师应充分理解本守则,不得违反。

 

 

信息工程学院“成长灯塔”特色成长辅导室

20163

 


5、信息工程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辅导档案建立、使用及保管制度

 

一、档案建立制度

1、辅导老师在每个月末按要求将本月成长辅导记录和相关原始材料上交辅导室。

2、辅导室指派专人负责咨询档案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3、辅导记录按学年进行归档。

4、材料在整理归档过程中,严守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的有关内容。

二、档案查阅制度

1、档案一般不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期归还。如超过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2、凡查、借阅者对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3、查、借阅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则,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未经同意,不准复制、拍照和对外公布。凡摘抄的有关档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档案室保存。

三、档案保管制度

1、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2、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

 

信息工程学院“成长灯塔”特色成长辅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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