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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
作者:佚名 来源:SRC-67 发布时间: 2009-03-25 16:55:00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引导全省普通高校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主动适应建设教育强省的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决定在我省已经开展的有关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现就该工程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教学是高校的中心工作的观念,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教学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强化特色、注重创新、分步建设、全面提高”的原则,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推进教育创新,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质量工程,引导高校加大教学投入,重点建设一批优质教学资源,使我省高校的教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师教学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显著增强;高等学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高等教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基本形成,在建设教育强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三、建设内容

1、专业结构调整与特色专业建设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学科发展特点和我省高校办学的基础和优势,研究制定高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加强特色专业建设, “十一五”期间全省遴选300个特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从2008年起,每年立项100个。

2、课程、教材建设与资源共享

加强精品课程的建设。积极引导高校进行课程改革和建设,形成一批具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高质量的教材、科学的教学方法、一流教学管理的示范性课程,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2008至2010年,每年评选100门省级精品课程。

加强教材建设。积极推动学校更新教材内容,加强教材建设和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材编写、评价、准入和选用制度,认真做好高质量教材的推广和选用工作。2008至2010年,每年评选100种省级优秀教材。

积极推进网络教育资源开发和共享平台的建设。加强湖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图书馆的建设,按照“分工合作,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教学信息与教学参考书数据库、重点专业与特色专业、重点学科数据库和多媒体信息资料库,构建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益的教学文献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教学信息资源的共享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根据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全省高校全面修订和完善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继续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新世纪教改项目计划”, 积极推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验研究。2008至2010年,全省每年立项资助250项省级高等教育教改项目。

评选奖励优秀教学成果,鼓励高等学校教师积极从事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每两年评选一次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每次评选300项左右。

4、实践教学改革与条件建设

加强高校实践教学中心建设。立项建设一批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包括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和经济管理、法学等文科类综合模拟实训中心。

加强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对50个在建的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开展中期检查,重点检查实验教学改革方案的试行及运行保障机制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新升格高校基础课实验室的合格评估。对“十五”期间已验收评估的29个基础课示范实验室进行复查。

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继续推动高校建设好一批相对固定的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全省评选300个省级普通高校优秀教学实习基地。对已挂牌的优秀实习基地定期开展考核,建立实习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促进学生自主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以课题形式资助1000个由在校大学生进行的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

支持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开发大学生学习和研究潜能,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机械设计创新大赛等学科竞赛活动,力争在全国同类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5、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立项资助建设一批年龄结构合理、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师德高尚的省级教学团队,2008至2010年,全省共建设150个省级教学团队。

评选表彰教学名师。鼓励和引导高水平教师积极从事本专科学生教学工作,2008至2010年,每年评选表彰30名省级教学名师。

6、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针对普通本专科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研究制定相应的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同时,以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对高校课堂教学情况的督查机制,促使高校形成自我监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良性运行模式。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查。

7、教学基层组织与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每两年评选一次省级优秀教研室(学科组),至2010年共评选200个。

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依托相关高校分层次培训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全面提高教学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四、实施范围

质量工程项目面向全省普通本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并采用学校先行立项建设,择优推荐,省教育厅遴选确定立项后,资助一定建设经费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在校级优秀项目中选拔省级项目,在省级项目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申报国家质量工程项目。

五、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具体负责质量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高校应明确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根据各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质量工程项目有序、高效运行。

六、经费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对质量工程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先评审立项,后统一下拨经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项目经费的开支标准及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高校应投入专项资金,全面启动校级质量工程相关项目的建设,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应按一定比例投入配套经费,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自筹经费项目应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

省教育厅将对质量工程有关项目进行绩效考评、中期检查和结项评估验收,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取消其质量工程项目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OO八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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