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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评2013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暨推选2013年全省高 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专著的通知

时间:2013-11-05   来源:邵阳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湘教思政会【2013】9号和10号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院组织推荐申报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暨推选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专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类别和范围、评选推荐条件与标准

先进单位评选范围:研究会会员单位的相关部门(不评学校,只评学校的单位部门)。

先进单位评选推荐条件:

1.单位领导班子科研意识强,科研管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指挥到位。

2.单位科研建设力度大,管理制度有效,科研经费有保障。

3.单位成员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形成特色,踊跃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4.单位研究氛围浓厚,课题研究成效明显,科研成果突出。

5.所在单位积极支持研究会工作,按时上交研究会会费。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生辅导员。

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条件:

1.科研管理成绩显著。主持、参与当地、本校或本单位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拟订、实施有关教育科研的规章制度;组织本单位课题的申报、论证、立项、指导、结题、评审、奖励、推广;使本校或本单位教育科研制度化、规范化,运转有序,效率高。

2.在课题研究中成绩显著。积极承担省市及研究会科研课题任务;重视自身的理论学习;在省市以上科研成果评审中有较高档次的获奖成果;每年有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3.积极为各级领导和教师提供信息服务,主动宣传教育科研;主动为当地、本校或本单位教育科研的发展献计献策。

4.所在单位积极支持研究会工作,按时上交研究会会费。

优秀论文、优秀专著评选范围:我校在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自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25日止,符合下列要求的论文、专著,可参加评奖:     1.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论文、调研报告(是否发表均可);

2.正式出版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著;

3.在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年会、学术研讨会或专题论坛上入选的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论文、专著;

4.系列丛书不得整体参评,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参评;课题研究的阶段成果不参评;已获全国性奖励的成果不参评;通俗读物、论文集、译著、工县书不参评。

优秀论文、优秀专著评选标准: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以来的重要精神为指导,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有较高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有创见,有新意,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4.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文字简洁流畅;

参评论文每篇一般在四千字以内。论文作者政治、思想、品德和工作表现好,工作成绩较突出。

 

二、推选名额

 1 全院推选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单位1名;

2全院推选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个人1名;

3全院推荐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1篇和专著1部。

三、推选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审核,保证推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部门、各单位限评选推荐先进单位1名、先进个人1名、优秀论文1篇和专著1部超过名额的不予受理。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再行推评。

3.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专著)的,要求报送每篇论文(专著)的原件(或复印件)及申报表(附件1)各一式三份。申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集体的单位,需报送《湖南省高校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申报报告、支撑材料各一式三份;申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个人的,需报送《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

42013年1118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向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宣传部)报送推荐材料,以纸质材料袋装好,并贴好封面,同时向联系人邮箱报送电子档。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光怀  办公电话:5431785    手机:(6186)

Email:tang54317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