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执行岗位设置体系,确保教师工资福利不低于公办学校教师工资标准,且为教师岗位晋升提供畅通渠道。
按公办事业单位标准为教师购买“六险二金”(六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两金: 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按公办事业单位标准足额计发奖励性补贴。(即:第13个月基本工资和年度考核合格的 “五项奖”)
大幅提高绩效工资额度,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完善考核体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教师子女享受免试入学、学费优惠政策;免费提供工作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