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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邵阳市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加入时间: 2020-02-02 文章录入:
 

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邵阳市大祥区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王益桂    电话:0739-5198880 

  

                                邵阳市大祥区卫生健康局

                            202021

 

 

 

 

 

邵阳市大祥区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

     

 

2019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发现多起病毒性肺炎病例,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特点、实验室检查、胸部影像学特点及病原学结果,2020112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造成武汉肺炎疫情的病毒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我区也发现了确诊病例。为进一步加强对病例的早期发现、治疗,提高救治能力,控制疾病传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制定目的。

指导我区医疗机构合理安排和调度医疗资源,科学、有序、规范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简称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努力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病例的发现、诊断、治疗和院内感染控制能力、水平,提高救治能力,降低病死率,把可能出现的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邵阳市大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等制定。

()工作原则。

新冠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医疗救治工作要坚持规范、科学、快速、有效救治,坚持政府负责、医院协同、有序有效、突出重症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的应对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架构及分工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疗救治组织架构分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救治专家指导组和医疗机构三个部分,形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专家组指导,以定点医院为重点、后备医院为辅助、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救治网络。

()区卫生健康局。

区卫生健康局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积极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疗救治工作,制定相应的应对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建立科学、合理的预检分诊、会诊、转院和转运程序,公布定点医院;设置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隔离留观病房;逐级开展覆盖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冠病毒肺炎诊疗、院感、病例报告与处置等技术培训;加强对发热门诊的规范化管理,开展以发热门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技术培训,以及人员、床位、技术与药械应急储备等为重点的督导检查;建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紧急救援中心的协调、沟通与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的识别、处置、诊断和救治能力,严防遗漏病例。区卫生健康局还要统筹当地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当地疫情变化及时启动和增加后备医院,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救治能力,合理分流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重症病例,确保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医疗机构。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应对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医疗机构应张贴、发放呼吸系统发热患者就医指南等宣传资料,引导呼吸系统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病毒肺炎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隔离病区设置规范》的要求规范设置和管理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和隔离留观病房,制定工作流程和患者处置程序,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的、经历过抗击非典的、救治禽流感、经过传染病知识专门培训的高年资医师,负责对发热病人的甄别和鉴别诊断,并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和防护等工作。

 2.定点医院。我区的定点医院为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邵阳市中心医院。

3.发热门诊和隔离留观病房。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预检分诊点,开放发热门诊,切实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三、诊疗基本要求

()预检分诊。

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开展预检分诊工作。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在医院各入口处等明显的位置设立预检分诊台,仔细询问发热病人的流行病学史,对于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应立即让患者和接触人员戴上口罩,由专人带至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应按要求进行处置并做好可溯源的登记记录;其他科室发现有上述发热病人并有疑似流行病学接触史的,也要按照上述原则处理。如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临床表现的病例要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并应当立即转定点医院进步诊治,不得滞留病人;对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应及时进行诊断,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报告区卫生健康局和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及时安排专用车辆就近送至中心医院,同时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工作;要积极引导发热病人到设有发热门诊医院救治。

()院感防控。

各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等要求,开展全员宣传、教育和培训、院内自查和院外督查,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和能力,及时有效整改薄弱环节,全力防止医院感染事件发生,避免医务人员感染。要做好发热门诊工作,制订普通发热门诊就诊及诊治检查流程图、个人防护及医院内感染控制制度、病人转送及消毒程序等,使各个环节的个人防护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医务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规范使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健康。要加强医院内检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工作,杜绝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信息汇总和发布。

全区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情况的发布,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负责, 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向社会上散播全区的医疗救治信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区卫生健康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新冠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疫情及转归情况,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网络直报,不得漏报、瞒报、缓报和谎报。严格执行传染病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四、应对疫情暴发或流行

()应急准备。

各卫生医疗机构要从床位扩展、医护人员、药品器械、防护用品、转运措施等方面做好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暴发或流行的医疗准备。相关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方案,并报区卫健局备案。

()感染控制。

发生新冠病毒肺炎社区疫情暴发或流行后,医疗机构应启用红外体温监测,加强预检分诊,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提供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沟通协调。

医疗机构要加强与区疾控中心的协作,及时沟通疫情、治疗、防护等信息,推进防控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要与定点医院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强化技术支持与指导,确定转诊转院程序与要求,确保救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保障措施

区卫健局要协商相关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根据本地可能的疫情情况,储备一定的医疗应急物资。所有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均需要及时补充。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六、附则

本预案由邵阳市大祥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下发和解释,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各医疗机构应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修订或调整本单位应对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16号—邵阳市大祥区防控应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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