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评价我院学生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我院学生干部的奖惩,辞退及选拔培养等提供依据,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范围和要求
:学生干部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行个人与集体、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考核范围为全院各级学生干部
: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在本学期末累积月度考核成绩进行期度考核。
:考核等级:90-100分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不参加本学期考核:
违反法律和校纪校规受到处罚的;
出勤情况不达标准的;
经组织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在干部管理条例中受到停职察看或责令辞职的;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包括月度考核与期度考核,期度考核综合成绩为一定比例的月度考核成绩与期度考核成绩之和。(65%月度考核成绩+35%期度考核考核=100%期度考核综合成绩)
: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 德,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表现。 能,指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勤,指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考核标准以实际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学生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100分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爱党爱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擅于创造,成绩突出。
良好:爱党爱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合格:具有基本政治业务素质,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无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误。
:在考核中介于称职和不称职之间的学生干部,暂缓确定等级,给予一定的考查期。期满后,有明显改进的定为合格;没有明显改进的,定为不合格
:学期末考核被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二以内,本学期受到院学生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等次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学生干部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
:学生干部的考核主要由监察部负责,主席团决定。
四、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被考核人据实交记实本备查。
监察部根据被考核人出勤情况、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日常考核记录和个人记实(总结),听取广泛意见的基础上予以评定;
对考核结果(意见)进行审核;
确定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干部,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参考。
国际学院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