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国际学院(合署)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为正确评价我院学生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我院学生干部的奖惩,辞退及选拔培养等提供依据,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范围和要求
第一条:学生干部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行个人与集体、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第二条:考核范围为全院各级学生干部
第三条: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在本学期末累积月度考核成绩进行期度考核。
第四条:考核等级:90-100分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不参加本学期考核:
(一)违反法律和校纪校规受到处罚的;
(二)出勤情况不达标准的;
(三)经组织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四)在学生干部管理条例中受到停职察看或责令辞职的;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考核包括月度考核与期度考核,期度考核综合成绩为一定比例的月度考核成绩与期度考核成绩之和。(65%月度考核成绩+35%期度考核考核=100%期度考核综合成绩)
第七条: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 德,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表现。 能,指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勤,指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第八条:考核标准以实际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第九条:学生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100分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爱党爱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擅于创造,成绩突出。
良好:爱党爱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合格:具有基本政治业务素质,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无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误。
第十条:在考核中介于称职和不称职之间的学生干部,暂缓确定等级,给予一定的考查期。期满后,有明显改进的定为合格;没有明显改进的,定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学期末考核被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二以内,本学期受到院学生会/团总支或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等次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考核学生干部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的考核主要由学生会/团总支主席团负责,指导老师决定。
四、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据实交记实本备查。
(二)学生会(监察部)、团总支(办公室)根据被考核人出勤情况、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日常考核记录和个人记实(总结),听取广泛意见的基础上予以评定;
(三)对考核结果(意见)进行审核;
(四)确定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第十三条:考核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干部,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参考。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国际学院(合署)
团学干部考核细则
1、本条例实施由学生会/团总支主席团行使监督权,团学办公室提供详细情况、制定评分;
2、此考核以最终得分为标准,每月评出两个优秀干部并予以公布表彰;
3、本细则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加减。
学习项目(总分30) |
学生干部无故缺勤者-3分一次,迟到早退-2分一次 |
生活项目(总分20) |
1.学生干部寝室被评为校不文明-3分一次,院不文明-2分一次。被评为校文明+3分一次,院文明+2分一次。 2.学生干部违纪一次-3分,扣完为止。 3.学生干部晚归一次-3分,扣完为止。 |
工作项目(总分50) |
1.会议无故缺勤者,学生干部-3分一次。迟到早退者-2分一次,原则不允许请假,累积请假三次算作缺勤一次,该项总分为10分,扣完为止。 2.工作、会议穿拖鞋者,一次-2分。会议期间,未佩戴工作牌,会议记录本,-2分一次。会议期间,低头接耳,发生喧哗者,-2分一次。手机未调振动,静音,-2分一次。该项总分为10分,扣完为止。 3.部门材料情况,满分为10分。(主要包括策划、总结、新闻稿、各时间段计划总结等。其中活动策划要求活动开展3天前交;活动总结于活动结束后一天内交;新闻稿于活动结束后两小时内完成;各期度、年度计划总结按规定时间交。各材料晚交-2分每次;缺觉-5分每次) 4.由学生会/团总支主席团对学生干部工作态度、工作效率进行打分,取平均分,满分为10分。 5.工作述职,由学生会/团总支主席团进行打分,满分10分。 |
备注:1.学生干部平均分进行排名2.学生会/团总支主席团进行考核3.学生会/团总支主席团成员扣分项目取学生干部的150%计算。
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2021年9月9日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国际学院(合署)学生干部月度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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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总分 |
自评分数 |
考核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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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项目 |
出勤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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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态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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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完成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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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项目 |
个人风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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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状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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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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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会议出勤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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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律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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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材料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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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工作效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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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述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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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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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国际学院(合署)学生干部期度考核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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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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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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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 部门 |
考 核 细 则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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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
主席团 |
1.每期及时上交工作心得(优秀加7分,良好为6分,一般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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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党情况(党员3分,预备党员2分,入党积极分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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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省青马网络培训获校级青马培训(考核优秀3分,考核合格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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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 |
1.按时参加学生联合会各项会议及学生联合会组织的活动。无故缺勤者扣3分/人次,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扣2分/人次, 请假者扣1分/人次(缺勤1次通报警告,缺勤2次取消评优资格和院干综合测评加分,缺勤3次劝退,一学期累计请假不得超过8次);一学期内会议、活动考勤为满勤的加3分/人(满分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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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时佩戴工作证且衣着得体,不穿背心拖鞋等,违反扣1分/次,干部双倍扣分。(满分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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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纪情况:院级通报扣分3/次,校级通报扣2分/次。(满分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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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
主席团 |
1. 工作态度。(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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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纪律。(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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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作风。(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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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能力。(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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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习 |
本人 |
1.专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的加5分,前15%加4分,前20%的加3分,前25%的加2分,前30%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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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综合测评分排名。在班级前10%的加5分、前15%的加4分、前20%的加3分,前25%的加2分,前30%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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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1.获得国家级奖项,凭荣誉证书加4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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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省级奖项,凭荣誉证书加3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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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得院级奖项。奖学金甲等加4分,乙等加3分,丙等加2分,单项奖加1分(国家励志除外)。竞赛类奖项,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胜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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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国家等级考试、其他职业证书加1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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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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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条例实施由学生会/团总支主席团行使监督权,团学办公室提供详细情况、制定评分;年终考核将作为学年末评校院“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