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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国际学院(合署)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国际学院(合署)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021年修订版)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我院资助领导小组结合本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向全校师生郑重承诺,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一、强化服务意识,热爱学生工作。在面向学生的各项资助服务工作中,做到热情周到、细致耐心,全心全意为学生排忧解难。牢记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将服务育人的思想贯穿于学生资助工作中。

二、规范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各项资助工作规章制度,明确资助工作流程,严格遵章办事。明确工作职责,对办理相关资助事务的学生及家长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无故离岗、工作状态低迷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三、坚持信息公开。做到各项资助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上网公布。对于直接涉及学生个人利益的工作,切实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如当事者对涉及信息不知情,有责任和义务向当事者予以解答。

四、实行告知制度,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程序、要求要告知学生,避免来办事人员为一件事情多次奔波,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并尽最大努力方便老师、方便学生。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信及来办理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事宜的人员,若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负责地处理有关事宜;若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首问人必须说明情况,并介绍至有关经办人办理;若经办人不在,应文明事由,做好记录,尔后交经办人处理,严禁推托或置之不理。

六、实行服务承诺制。制定承诺内容并进行公示。对班主任和学生送交的请示、报告和办理的事项,能解决的及时解决,难解决的也要争取尽快解决,不能解决或不能确定解决时限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七、严肃工作纪律,注重为人师表。工作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做任何损害教师崇高形象的活动。

八、继续发挥艰苦朴素,勤俭办学的优良作风。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无纸化办公;优化资源配置,树立成本意识,利用有限资源,做好工作。

九、作风建设上坚决服从上级领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接受监察和检查,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附件1:国际学院2021年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责任状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国际学院(合署)

2021年9月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国际学院(合署)2021年班级国家奖助学金

评定责任状

各班级:

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特制定本责任状,希望各班严格遵守执行。

一、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团干部、寝室长、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数应不低于全班级人数的20%。各班级评议小组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增减资助名额、拆分指标,评审对象不得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金额学校将足额发放给获奖、助学金的学生本人,学生所获奖、助学金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拆分,杜绝平均分配现象。

三、评定结果必须在班级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确保本班级学生没有异议。

四、评审之后出现有拆分奖、助学金、挪作他用等现象,相关责任人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各班级需按照《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严格审查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者资格条件,如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者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学校处分,或在国家奖助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一律不得补报。

辅导员(签名):                 班主任(签名):

班长(签名):                      

评议小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