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年级辅导员就业管理工作职责
毕业生年级辅导员协助系(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就业工作职责:
一、做好就业基础性工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奠定基础。
1、负责向毕业生及时传达相关招聘信息等。
2、组织好本系(院)毕业生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招聘会及各地区大型人才招聘会;认真组织指导本系(院)毕业生积极应聘签约,向招聘单位推介毕业生。
3、按照就业工作要求,做好本系(院)的毕业生资格审查、就业派遣、就业情况收集统计等就业数据的填报及核对工作。
4、指导、审核毕业生个人求职筒历(电子版)、推荐表。
5、及时向就业专干交送毕业生就业佐证材料及其他就业相关材料。
6、协助就业专干做好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就业月报等相关就业数据的统计工作。
7、对已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动态和佐证材料及时收集、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数据和材料及时报送系(院)就业专干。
8、毕业生离校后,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收集和报送毕业生的就业数据信息。对毕业生跳槽变更就业单位的,要及时收集新的佐证材料上报就业专干更新数据。
9、做好毕业生离校前未就业情况、创业情况、帮扶情况的分类统计上报工作。
二、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1、负责向毕业生及时传达、咨询指导相关就业政策、法规、文件、通知等信息。
2、负责组织系(院)本专业毕业生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全校性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协助系(院)领导做好系(院)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和就业咨询工作。
3、做好各类特殊就业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做好毕业生离校前所有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孤儿毕业生的统计上报与求职补贴发放工作。
4、负责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创业专题讲座培训或专项竞赛活动。
5、负责校、系(院)就业、创业指导等资料的发放和回收。
三、努力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完成学校、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