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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与重点发展对象选拔培养的工作细则(试行)

国际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与重点发展对象选拔培养的工作细则(试行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具体体现,对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团的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党建带动和促进团建,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促进我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科学理论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在国际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结合我院团学工作的实际,对团员青年进行培养教育,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在政治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党团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与发展对象。

二、选拔条件

(一)被选拔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要求入党,入党动机端正,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原则上满半年左右或以上。

3、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4、积极组织或参加校、院和班级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群众基础较好。

 

5、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当学年(近2个学期内)无不及格考试科目;学业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班前35%以内,班长、团支书以上的学生干部学业成绩排名为本班前50%以内,综合测评排名为本班前40%以内。

6、 原则应在上学年度(或本学年度)团支部大会团员民主评议中认定为优秀(测评结果优秀率达90%以上) 

 (二)被选拔为重点培养发展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入党积极分子的必备条件;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了半年以上者。

2、参加党校培训,成绩合格,已结业。

3、原则上要求国家英语四级和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对综合考核考察为成绩突出特别优秀或在院、校级及以上有特殊贡献者,可以适当放宽。

4、须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1次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单项奖与荣誉2次以上。

5、原则上应担任过班委、团支委及以上学生干部,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三) 同等条件下,如下情况者可以优先选拔

1、在国家、省、校的各项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2、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者;

3、被评为校、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

4、获得各国家、省级、校级各类奖学金者;

5、获得国家英语四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者;

6、有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得到学校(含学校有关部门)、校级以上组织表彰或多次授予荣誉称号者。

(四)下列情况者,一律不能选拔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能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1、没有突出的思想政治表现的;

2、入党申请时间未满半年左右的;

3、不遵守校纪校规的 (如私自在校外租房者);

4、所在宿舍被评为校、院不合格寝室的;

5、欠学费且未办理缓交手续的;

6、学生干部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7、不服从校、院的领导和安排,不支持学院的工作,不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活动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能选拔为重点培养发展对象:

1、参照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的相关要求;

2、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的;

3、没有经过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的;

4、至少每半年内没有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的;

5、学习成绩在发展的当年(或近二个学期内)有考试不及格的;

6、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意见不一致的。

三、选拔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团员向班团支部支委会提交自荐书(自荐书应写明自荐的原因、个人入校来的表现),即书面思想汇报材料。

2、班团支部推荐:班团支部根据自荐人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团内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选拔条件拟定推荐对象,并填写《国际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与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 

3、党组织审批: 经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审签后,把推荐表及汇总名单表报送学院学生党支部和学院党总支审核并公示3天。

(二) 重点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选拔

1、班团支部推荐:各班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可根据本班实际召开支委会或支委会扩大会议),填报《邵阳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见附件2) ,经团支部、院团总支、校团委签署意见;填报《国际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拟发展对象推荐表》(见附件3) ,经团支部签署意见,报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入党联系人审签后,把推荐表及名单汇总表报送学院学生党支部。

2、学生党支部审查:学院学生党支部支委会根据各班团支部推荐情况逐个进行审查研究,确定重点培养拟发展对象的材料报送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予以审核。

3、学院党总支审批:学院党总支对党支部报送的拟发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与研究,并委派有关人员参加学生党支部组织的拟发展对象的集中述职、答辩会议(若符合条件的重点考察培养拟发展对象人数超过学校党委组织部下达给我院当年度发展计划数的情况下,则党支部须对每位符合条件的拟发展对象进行量化考核测评,《国际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重点考察发展对象测评细则》见附件4) 择优推荐。并经学院党总支审批确定拟重点发展对象名单,予以公示5天。

四、推选时间

团支部推荐工作每年组织两次,每年3月份与9月份。原则上毕业离校前只有3个月的学生一般不再推荐。

五、推选比例

1、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本班团员总数的5%,或写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的50%。

2、重点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推选,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本班团员总数的2%,或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20%(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可推荐1名)。

六、工作要求

1、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成熟一个,推选一个。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教育,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而降格要求。

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暗箱操作。

3、要严格按照本细则贯彻执行,严防违纪行为,如有违纪,一经查实,取消被推荐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党团纪律处分。

4、班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应在班主任、年级辅导员的推荐下,在院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5、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总支部支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1:《国际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资格审查表》

附件2:《邵阳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附件3:《国际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拟发展对象推荐表》

附件4:《国际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重点考察发展对象测评细则》

 

 

 

中共邵阳学院国际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