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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学生平安保险须知

邵阳学院学生平安保险须知

学生平安保险是经中国保监局批准,专为大、中、小学生设计的低保费高保额险种,对于因疾病住院和意外伤害,意外残疾、烧伤、意外身故、疾病身故均可获得赔付。这是每位参保学生可以享受到的权利。学生平安保险是为了保障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平安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减轻学生家长和学校抵御意外事故的经济负担的一项措施,是利国、利民、利学、利校的好措施。

 

一、保险名称

学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二、保险责任

学生在校内或校外活动中(除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境内),由于意外造成的人员伤亡,疾病住院或意外伤害且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确需住院的,按下表中金额予以赔付。

 

三、理赔金额

名     称

2009级

2010级

2011级

2012级

意外伤害住院

5000元

5000元

10000元

10000元

疾病住院

20000元

20000元

20000元

20000元

意外致残

10000元

10000元

15000元

15000元

意外身故

10000元

10000元

15000元

20000元

疾病身故

 

四、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投保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的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8、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0、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

11、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一情形导致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本保险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意外伤害住院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

1、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3、被保险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境外的诊疗;

4、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5、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三)、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疾病住院被保险人支出住院或特定门诊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

1、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被保险人对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已遭受的意外伤害、已患未治愈疾病或已有残疾的治疗;

3、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4、被保险人的视力矫正手术或变性手术;

5、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整容或矫形手术;

6、被保险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境外的诊疗;

7、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8、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五、理赔须知

学生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拨打95519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听到语言提示后按键选择;报案内容包括:报案人是邵阳学院哪个年级、哪个专业的学生,姓名、联系电话、就诊医院、被保险人姓名、班级;出险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理赔地点:李子园校区医院二楼西头,理赔时间:每周星期二下午,协助理赔联系人:杨铁成13517391346

 

1、申请疾病住院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金理赔的材料

1)被保险人身份复印件;(2)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及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等;(4)对于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获得相关医疗费用补偿的,应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或其他第三方的医疗费用分割单或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和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费用汇总单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出院手续复印件。

 

2、申请意外残疾、烧伤保险金理赔的材料

1)被保险人身份复印件;(2)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3)司法部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保险人认可的其他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4)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

 

3、申请意外身故、疾病身故保险金理赔的材料

1)被保险人身份复印件;(2)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4)警方或司法部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邵阳学院学平险经理室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