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政字[2015]11号
关于印发《邵阳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
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邵阳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已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邵 阳 学 院
2015年3月10日
主题词: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 实施细则 通知
邵阳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印发
邵阳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加强学籍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管理。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转专业只能在同批次录取、同层次、同类型的专业间进行。文、理、音乐、体育、艺术类不能互转。转入英语类专业的,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我校英语类专业当年最低分数要求,且英语口试合格。转入国际经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的,英语口试合格。
第四条 魏源国际学院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其他院系各专业。
第五条 转出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届学生总数的15%,不得影响专业正常教学。
第六条 学生原则上按照录取专业就读,确需转专业的可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办理。二年级开始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的,必须降级转专业。
第三章 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全部课程及格且平均成绩位于所在专业年级的前30%,课程成绩前5%申请转专业的可以优先选择专业。
2、确有专长,转入新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其专长认定须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转入院系组织认定、推荐);
3、学生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坚持学习的(身体原因须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由转出院系组织认定、推荐)。
第八条 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无拖欠学费情况。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九条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填写《邵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院系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第十条 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教务处、纪委监察室根据本细则对转专业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批准。
第十一条 经学校研究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 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接收院系负责做好教学安排,教务处完成相关学籍异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学校此前颁发的有关文件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邵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邵阳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编号:邵院转[20 ] 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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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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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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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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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学籍 注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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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后 专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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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更 改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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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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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 院系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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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转入 院系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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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学籍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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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领导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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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校长:
校长: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办理转专业手续时携带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此表一式2份,一份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一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出具《转专业通知单》确认。
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