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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国际学院(合署)出台学生违纪处理条例(修订)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国际学院(合署)出台学生违纪处理条例(修订)

  在我国“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背景之下,教育管理部门的参与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其中,教学管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教学管理规范化的必经之路,也是教学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的有力保障。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育优良学习风气、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促进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和《邵阳学院学生手册》及其他有关规定,我院如期出台了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本条例由课堂管理(包括早晚自习管理)、课外活动管理和宿舍管理三部分内容组成,分别就不同的违纪情况及其处理方式予以详细的描述和说明。对于违反课堂纪律、旷课,缺勤各项会议和组织活动,擅自外出等现象,最低给予国际学院的院级警告处分并告知家长,违反邵阳学院教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报学校相关部门,最高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告知家长。

   本条例为我院学生违纪处理提供了依据,其出台与实施是我院教学管理规范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魏源国际学院出台学生违纪处理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