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第九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2、地点:七里坪校区新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1、甲组:普通专业组,以系为单位组队参赛
2、乙组:体育专业组,以班为单位参赛
三、竞赛项目
1、甲组(17项)
(1)男子项目: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0000m、110m栏、4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女子项目: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5000m、100m栏、4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乙组(19项)
(1)男子项目: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0000m、110m栏、4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撑杆跳高、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十项全能。
(2)女子项目: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5000m、100m栏、4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撑杆跳高、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
四、参赛办法
1、报名: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名。甲组运动员每队限报30人,乙组运动员每班限报20人(男女比例不限)
(2)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每队每单项限报2人,可兼报接力,接力项目每项各单位可报一队。
(3)各单位在2012年9月28日下午5点前报名表报送体育系办公室,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2、运动员资格
学生运动员必须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录取的在校大学生。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甲、乙组男女100m、200m、400m、110m栏、1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等七项安排预赛,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余径赛项目预决赛同时进行,按成绩录取名次,100m栏、110m栏如不足3人,(含3人)则不安排预赛。
3、各队必须按规定项目报满项目及人数,否则按每项每人扣除该队团体总分2分,报名日期截止后,只有2人报名参赛的项目,由组委会通知参赛单位换人换项。如因他人请假、弃权、错报至使一人比赛,其比赛有效,按原报名人数计算名次分。
4、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须经总裁判长批准,无故不参加比赛者,每项扣该队团体总分2分。
5、甲组:(普通专业组),女100米栏改低栏,男110米栏改中栏,男、女400米栏(栏高76cm,栏高91.4cm)。甲组不设十项全能、七项全能和撑杆跳高。
6、运动员要穿胶鞋、钉鞋参赛,钉鞋只准装塑胶短钉。
六、录取名次与记分办法
1、甲组男、女分别取团体总分前六名,混合团体总分取前三名;乙组男、女分别取团体总分前三名,混合团体总分取第一名;
2、甲组男、女各单项参赛人数8人以上的项目奖前8名,8人以下(含8人)减一录取。均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乙组、男、女单项参赛人数6人以上的项目奖前6名,6人以下(含6人)减一录取。均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
3、破校纪录按各组各项第一名分值加倍计分,破省大运会田径运动会纪录加倍计分。一个运动员在同一个项目比赛中,无论破几次记录,只加一次破记录分。
4、接力、全能项目的名次加倍计分。
七、奖励办法
1、团体总分奖:由学校发奖杯或锦旗与奖品。
2、单项奖:由学校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破记录奖:由学校发给奖金。
八、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