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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2011-05-08 学院动态

各系: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1]78号)关于“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资格现场确认,由所在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携应聘者全部材料到省特岗办统一集中办理”的规定,为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本校2011年报考特岗教师的2011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 审核内容及要求:

1、身份证信息审核。审核报考人员身份证信息是否真实,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写的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审核人员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的“身份证信息审核意见栏”填写审核结论,并签名确认。

此项由所在系审核。

2、毕业身份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是否本校201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学历、专业等信息是否属实。具有教学实习经历的报考人员,在审核栏中加以注明。审核人员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的“毕业证审核意见栏”填写审核结论,并签名确认。

此项由所在系、教务处(设在七里坪校区办公楼308室)审核。

3、教师资格审核。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以上),市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与素质测试合格证(原件),确认是否已申请相应教师资格;确认报名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教师资格信息是否符合湘教办通[2011]76号文件所规定的应聘学科岗位认定条件要求。审核人员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的“教师资格证审核意见栏”填写审核结论,并签名确认。

此项由学工处审核(设在七里坪校区办公楼205室)。

4、具备的优先聘用条件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优先聘用条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内容是否一致。审核人员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的“具备的优先聘用条件审核意见栏”填写审核结论,并签名确认。

此项由招生就业处审核(设在七里坪校区办公楼208室)。

三、 审核程序

1、根据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5月4日提供的我院2011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且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册,通知所在系的毕业生及时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和《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一份)。

2、学校相关部门对《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的审核确认:

⑴身份证信息审核由所在系负责,并在相应的“审核意见”栏中签名、加盖公章确认;

⑵毕业证与教学经验审核由教务处学籍科负责,并在相应的“审核意见”栏中签名、加盖公章确认;

⑶教师资格证审核由学工处负责,并在相应的“审核意见”栏中签名、加盖公章确认;

⑷具备的优先聘用条件审核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并在相应的“审核意见”栏中签名、加盖公章确认。

3、我校2011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且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5月5日-6日向招生就业处提供下列材料。予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1)经所在系、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审核签字盖章的《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1份);

2)经招生就业处审核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生证复印件1份及教务处学籍科出具的所学专业、学历证明(原件)(毕业身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审核并在“毕业证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确认的,可以不再提供学历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或已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且符合认定条件要求,认定机关尚未给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二级乙等以上);③市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与素质测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

6)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

招生就业处审核确认后,在《报名登记表》的“毕业学校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4、招生就业处携确认合格的全校报考人员名册和每个报考人员的下列材料,去省教育厅特岗办所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办理确认手续。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审核确认后返回2份给报考人员本人)。
    2)《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生证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复印件;③市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与素质测试合格证复印件。

6)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

5、省特岗办审核确认后,分别在《报名登记表》的“省教育厅意见”栏和《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在“报考资格审查结论”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6、毕业生凭有效证件到招生就业处领取经省特岗办审核确认后的《报名登记表》(原件2份)。

五、省特岗办现场确认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省厅另行通知)。我校校内对每个报考人员的材料集中审核办理确认手续的时间安排在5月5日至6日。

  

 

 

 

              招生就业处

 邵 阳 学 院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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