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
通 知
院属各单位:
教育部2013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和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教育部2013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 ]285号)(附件2)的有关规定组织好校内申报工作,现将校内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 “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的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4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药学、能源、资源、环境、信息、材料、先进制造、管理、经济、法律。
三、申报方式
各单位限报1个。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四、各单位需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1份(见附件3)。
2、《“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及附件一式6份(见附件4)。
除了纸质档外,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书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五、请各单位在2013年7月4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39-5431794;
E-mail:hnsyxykjc2009@163.com
科技处
2013年6月27日
附件1-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doc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教育部2013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 ]285号).doc
附件3: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xls
附件4: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