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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2010-04-24 科研成果
关于201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根据《邵阳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其管理办法》(邵院行字[2006]44号),决定组织申报2010年度邵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双语教学课程项目),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立项实施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教育强省的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观念,以培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吸收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先进成果,开展对现代高等教育思想、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实践性教学环节、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要针对实践教学,加强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研究;要加强对学科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大类招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实践的研究;要重视对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项目选题可参照2010年邵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也可结合教学工作实际自行选题。
二、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请人须填写项目申请书(含双语教学课程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用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于5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学校拟于5月20日前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今年不直接评审校级重点课题,凡被评为省级课题的,认定为校级重点课题。
三、学校将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2009年校级教改一般项目和2008年省级教改项目(含校级重点项目)必须接受中期检查,2008年及以前的校级教改一般项目和2007年及以前的省级教改项目(含校级重点项目)应接受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研究中期报告书或项目结题报告书,并提交附件材料。提交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5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未上报检查材料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教改项目申请书、中期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可在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
五、其他要求
1、已有立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同层次项目,请各系在推荐时认真审核。
2、各系要广泛发动一线教师积极参加,推荐的项目中教学第一线教师的项目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否则不予受理。
3、申请者应科学预测项目预期成果,教务处将严格按照申请书填报的预期成果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将不予验收通过。
4、校级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2-3年,3年未能提交验收报告者,项目自动终止;校级重点课题研究时间为3-4年,4年不能提交验收报告者,项目自动终止。
5、规范项目经费使用。在中期检查报告验收通过后,可以凭论文发表版面费收据报销30%-40%项目经费,其余经费在结题后报销。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经费一律停止拨付。
6、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应于2010年5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电子邮箱为lycyxsy@163.com)。
附件:2010年邵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0年4月20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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