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建设

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中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的有关规定

时间:2021-12-28

邵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邵马院政发[2021]21

 

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中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的有关规定

 

根据邵阳学院实习教学质量标准和《邵阳学院本科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实际,充分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1个学期的制度,持续推进师范生教育实习和实践教学改革创新,提高师范生师范技能和素质,提升师范生就业能力,更好地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本院特对集中实习带队教师的工作做如下规定:

1.实习前联系实习单位,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实施计划,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指导书,并具体执行落实,做好实习指导工作指导分散实习学生的教师应尽早把实习指导书发给学生,学生将联系情况(包括实习单位及联系方式、实习单位接收函等)及实习计划报告交给指导老师。指导教师按照学生的联系结果尽可能进行必要的调配后编组,并指定组长(副组长)。

2.负责实习的安排,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信息系统的注册与认证,审核学生报名信息,并发布实习要求。

3.在校外实习时,无论是分散实习或集中实习,指导教师都应认真负责组织好实习,定期向实习点汇报学生实习情况,加强联系,强化协助关系保持实习点的稳定性。

4.在实习过程中,应加强与实习单位沟通,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使学生尽量多接触实际工作,参与解决实际问题。

5.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对违纪学生及时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者,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告学院领导。

6.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编写实习报告、调查报告和设计等。

7.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二级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8.负责学生的考勤与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后2周内向学院提交实习工作总结。

9.使用平台进行实习过程管理,了解学生实习动态,及时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批阅学生周志(或日志)、实习报告,完成实习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