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制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湖学校《邵阳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邵院通〔2023〕77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力争全面做好我院2023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强化思想引领
紧密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坚持把“以学生为中心”作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核心理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坚持“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进一步完善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的帮扶措施,引导和鼓励困难群体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围绕“规划职业、依法择业、奋力创业、充分就业”的就业主题,进一步促进我院困难群体毕业生充分就业、广泛就业、高质量就业,力争我院2023届困难群体毕业生100%就业。
(二)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本着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的原则,建立摸底调查制度。每年9月,学院针对即将在下一学年度毕业生,通过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等日常接触、交流谈话,党团组织、学生骨干、宿舍同学反映等多种方式充分调查了解,进行就业困难毕业生情况统计,并按照沟通表达能力差、实践能力薄弱或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进行科学分类,全院汇总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总信息库,实施跟踪。
(三)着力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从职业素养和求职技能强化等方面入手,及早介入,前瞻性开展生涯教育。一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生涯发展教育工作,提供全程化发展指导服务,提升大学生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二要加强大学生求职技巧培训,引导大学生尽早开展职业探索和求职准备行动,提升毕业生求职技能;三要密切关注大学生思想动态,引导大学生端正求职观念,使之与社会需求契合。
(四)构建人性化关怀机制
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发现就业心理、心态和观念要调适的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联合心理咨询中心等相关机构和部门有效开展就业心理辅导和就业心态调适。
(五)努力实现全程帮扶
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后,要继续跟踪和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积极联系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观部门等相关社会机构,给予毕业生延续行支持和帮扶,离校后持续支持毕业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就业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就业专干、辅导员、班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为成员的院级就业帮扶工作小组,实现全院、全员重点帮扶就业。
组长: 易佑斌 欧志文
副组长:朱瑾
就业专干:周方思
成员:禹红樱 文大山 张倩 徐德信 刘焱 张雪敏 各教研室主任 各毕业设计指导老师
三、帮扶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为我院就业困难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学生是指有就业愿意,在毕业前由于多种原因落实工作单位有困难且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具体对象分为就业困难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及少数民族毕业生,其中就业困难毕业生包括就业观念困难、就业心理困难、就业能力困难、就业专业困难等。
(二)帮扶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四、帮扶途径
(一)引导困难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
1、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观念的正确引导,使其正确认识自身的综合素质,合理进行自我定位,从自身实际出发,及时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值。
2、帮助困难毕业生树立多元的就业意识,真正把择业、就业观念转变到市场需求的轨道上来。
3、鼓励困难毕业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结合国家政策和当前就业现状,帮助他们树立献身基层、扎根基层的就业观念,鼓励困难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地区工作。
(二)积极组织就业困难学生进行就业创业见习
1、在校内积极创造有益于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的条件,进一步增加为学生就业服务的岗位和服务范围,特别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通过参加以提升和拓展就业能力为主题的课外活动来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自我推销能力。
2、在校外我院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习基地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未就业创业贫困生参加就业创业见习,帮助他们通过就业创业见习提升职业技能、扩展就业创业机会,并给予一定见习补贴。
(三)采取“一对一”的方式重点服务就业困难学生
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完善师生“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学院就业帮扶工作小组建立困难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一对一”的个性化的帮扶工作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困难原因,做到“一生一策”“一生一档”“一生一卡”。我院建档立卡户学生共计13人。
采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就业辅导、电话咨询等形式,帮助他们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鼓励他们努力考研、考编,引导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克服恐慌、焦虑、浮躁的心理,提升就业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求职措施。定期组织“一对一”就业帮扶教师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教师的自身专业研究、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开展就业指导、提供就业咨询和信息服务,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建立跟踪机制。
(四)多渠道拓宽就业路径,及时精准推送招聘信息
1、发挥已成功就业的优秀困难毕业生的作用,以现身说法的方式帮助学生获取求职应聘的经验和技巧。
2、深入人才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拓宽就业渠道,积极为就业困难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3、通过就业信息服务网络、qq群、微信群、学生社团和室友、班委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到就业困难毕业生手中。
4、邀请用人单位来我学院招聘毕业生,学院里积极提供面试场所,主动介绍特困生情况。若必须到企业面试且路途较远时,教师带队组织学生集体面试,以减少经济困难学生求职费用的支出。
5、加强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的教育与指导,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学习、领会国家制定的大学生创业资助政策,包括借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和鼓励就业困难毕业生善于用好国家提供的免息贷款和创业基金自主创业。
(五)关注困难群体毕业生心理变化,加强心理疏导
要密切关注困难毕业生身心状况,并同心理咨询老师共同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减轻就业问题带来的心理压力。并对存在较大心理压力的困难毕业生实施及时疏导,要多鼓励学生以积极心态面对就业,大胆尝试,勇敢选择,主动出击,尽快找到工作单位,实现就业。
(六)贯彻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
主动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联系各地工会、残联等部门,落实专项帮扶计划;要特别重视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要主动关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结合国家政策和当前就业创业现状帮助其树立献身基层、扎根基层的就业创业观,鼓励其到基层、艰苦地区工作。
(七)做好离校衔接工作,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在办理报到证、档案转递、户口迁移以及改派等手续时,精心实施,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及时做好毕业生尤其是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学院主动配合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
(八)本制度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注册的在籍本科学生。
(九)本制度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由二0二二年一月五日起施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1月5日
附: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就业帮扶对象配对名单
就业帮扶对象 |
就业帮扶责任人 |
||
姓名 |
电话 |
帮扶责任人 |
电话 |
王敏 |
18774482180 |
易佑斌 |
15211970006 |
田晓琳 |
17347405375 |
欧志文 |
13874281868 |
张榕湘 |
19973927726 |
朱瑾 |
15873998967 |
向师垒 |
19118337217 |
禹红樱 |
13237316002 |
钟玉香 |
17872299246 |
文大山 |
15273907475 |
尹玉娟 |
19186813609 |
周方思 |
18773181690 |
罗夏红 |
15573901489 |
张倩 |
13047216028 |
周银柳 |
17886950603 |
周竟成 |
13873975362 |
张珊 |
18386061256 |
董竞 |
13298698919 |
熊灿红 |
18173184536 |
刘攀 |
15173966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