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1-09-09
1、学生宿舍安全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负总责。学生秘书为第一责任人,学生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全院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
2、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学生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
3、严禁再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气和酒精炉、煤气液化气炉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火。
4、严禁在学生宿舍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经常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
5、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宿舍内。
6、严禁学生到房顶等危险的地方玩耍。
7、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和通讯工具收集、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影响学院稳定的信息及淫秽书刊影像等。
8、严禁在宿舍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9、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人走熄灯关电;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门锁,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
10、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准留宿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