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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3级学生中开展“爱国·求知·奉献”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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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及相关任课教师:

 为推进我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时代感、吸引力和实效性,根据本课程教学特点以及最近下发的《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的意见精神,拟在我校2013级学生中开展相应的课程教学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爱国·求知·奉献”为演讲主题,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教育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1、预赛:任课教师在所任教学班级中组织所有学生撰写演讲稿,演讲稿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此基础上每一个教学班推选一名学生参加演讲比赛预赛。预赛于11月底分七里坪、李子园两个校区进行,七里坪和李子园校区分别选出14名、6名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12月中旬在七里坪校区统一进行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奖项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将给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物质奖励。

    四、评分标准

    1思想内容(40%):围绕课程教学内容,紧扣主题,立意深刻(10%);内容充实,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严密(10%);用事实说话,事例真实感人,富有教育意义(20%)。

    2、语言表达(30%):脱稿演讲(10%);普通话标准,吐词清晰(10%);语言表达生动形象,语气流畅,语速、语调处理得当(10%)。

    3形象风度(20%):着装整洁,仪表大方(10%);台风稳健,精神饱满,态度亲切,举止得体(10%)。

    4综合印象(10%):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场感染力,总体印象佳,演讲效果好,能引起观众共鸣,演讲时间控制在5-6分钟。

          教务处  学工处  党委宣传部  团委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