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素质拓展
创新创业实践积分置换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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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等级和内容 |
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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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
A类竞赛: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赛事国家级奖励 |
特等奖 |
6分 |
排名不分位次。 同一类竞赛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
一等奖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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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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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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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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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竞赛:A类竞赛的省级奖励,湖南省教育厅立项竞赛省级奖励,其他竞赛国家级奖励 |
特等奖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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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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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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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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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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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竞赛:其他各类赛事省、市、校级奖励 |
特等奖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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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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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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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奖项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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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项目 |
国家级 |
立项 |
5分 |
同一项目只按最高等级计分。项目负责人计满分,其他参与人减半计分。 |
省级 |
立项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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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立项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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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 |
A类:SCI、SSCI收录论文 |
第一作者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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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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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者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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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EI收录、CSSCI、北大核心论文 |
第一作者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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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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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者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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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在CSCD 《ISTP》等收录论文 |
第一作者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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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者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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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其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
第一作者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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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者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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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专著 作品 |
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或报道 |
2000字以上 |
2分 |
若为集体创作,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分,不足0.5分,按0.5分计。 |
1000字以上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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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1000字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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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美术、音乐、设计等作品 |
20万字以上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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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字以上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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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字以上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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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5万字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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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软件著作权 |
发明专利 |
第一位次 |
5分 |
以授权号为准 |
第二位次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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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位次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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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
第一位次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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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位次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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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或软件著作权 |
第一位次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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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位次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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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会议 |
国际学术会议 |
大会报告 |
4分 |
报名不分位次 |
墙报展示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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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学术会议 |
大会报告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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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报展示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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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活动 |
参与导师指导项目、开放实验项目及其他科技创新活动,撰写2000字以上实验或研究报告,取得创新成果并考核合格 |
2分 |
累计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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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 |
成立创业团队并工商注册,有经营活动和资金流水 |
3分 |
提供工商执照和银行流水,入住基地证明、训练营活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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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创业团队并入住创业孵化基地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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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创业训练营活动并撰写完善的商业计划书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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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SB创新创业国际认证 |
3分 |
提供国际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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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注册资格证 |
2分 |
提供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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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从业资格证 |
1分 |
提供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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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等级 考试 |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425分及以上 |
3分 |
提供相关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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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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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英语考试三级60分及以上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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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英语专业考试八级60分及以上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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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英语专业考试四级60分及以上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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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考试(TOEFL)80分及以上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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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考试(TOEFL)60分及以上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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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考试(IELTS)6.5分及以上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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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考试(IELTS)6分及以上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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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商务英语中级及以上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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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商务英语初级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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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英语水平等级中级及以上(三级以上)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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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英语水平等级初级、基础级(四、五级)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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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语能力考试五级及以上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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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语能力考试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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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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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三级、四级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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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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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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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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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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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类专业)二级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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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员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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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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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程序员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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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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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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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及以上裁判员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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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及以上裁判员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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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D级及以上教练员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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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E级及以上教练员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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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体育社会指导员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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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级体育社会指导员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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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及瑜伽、舞蹈等体育锻炼证书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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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技能或课程培训 |
成绩合格 |
1分 |
累计不超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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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学术报告 |
听讲学术报告5次,且至少提交1篇2000字以上经导师认定为合格的学习心得 |
1分 |
累计不超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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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 1.“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指列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的职业资格,可从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osta.org.cn查询,证书颁发部门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2.“从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部门为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 3.非师范生:获得7积分以上,课程成绩记载为95分;获得6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85分;获得5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75分;获得3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60分;不足3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55分。 4.师范生:获得6积分以上,课程成绩记载为95分;获得5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85分;获得4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75分;获得2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60分;不足2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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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积分置换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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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等级和内容 |
分值 |
备注 |
青年大学习 |
国家级 |
1分/期 |
支撑材料为系统记录。 |
参加线下“青马班”培训 |
国家级 |
5分 |
支撑材料为结业证书; 参加培训被评为优秀另计1分。 |
省级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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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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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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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线上“青马班”培训 |
省级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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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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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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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 |
院级 |
0.5分/次 |
该项每年上限计4分。 |
参加思想引领类主题报告会、主题讲座等活动 |
市级 |
2分 |
如“校园先锋报告会”、“三下乡分享会”“四史分享会”等活动。参加并上台做分享报告另计1分。 |
校级 |
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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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
0.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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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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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次 |
有经组织认定的突出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 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方面表现突出,经所在班级及班主任核查并证实可申请相应计分。 |
应征入伍 |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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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
递交入党申请 |
1分 |
计分不重复,以最高档次为准。 |
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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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成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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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向团组织靠拢 |
递交入团申请 |
0.5分 |
计分不重复,以最高档次为准。 |
参加入团积极分子培训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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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成为共青团员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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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个人优秀、先进称号 |
国家级 |
8分 |
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团内“十佳”系列、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大学生自强之星、向上向善好青年、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先锋等,“校园先锋”标兵另加0.5分。 |
省级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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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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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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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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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集体、团支部、寝室等获得院级以上表彰 |
国家级 |
6分 |
支撑材料为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如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班集体、的成员每人分别积分,团支书另加0.5分。 |
省级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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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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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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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主题演讲比赛、辩论赛、征文比赛、微电影大赛、短视频大赛、网络文化竞赛等思想引领类竞赛 |
国家级 |
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分别积10、9、8、7分,成功参与积5分 |
支撑材料为获奖证书、获奖结果通报或表彰文件; 比赛如有特等奖则根据活动等级按高于一等奖1分计算 |
省级 |
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分别积8、7、6、5分,成功参与积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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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分别积7、6、5、4分,成功参与积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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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分别积6、5、4、3分,成功参与积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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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
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分别积4、3、2、1,成功参与积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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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观看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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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三下乡”社会 实践活动 |
国家级团队成员 |
10分 |
支撑材料分别以团中央公布的立项文件为准,以团省委公布的立项为准,以团市委、团区委公布的立项为准,以校团委公布的立项为准,以团总支批准,在中青网三下乡专项报备的团队为准;各类活动按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团队第一负责人另加1分。 |
省级团队成员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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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团队成员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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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团队成员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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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团队成员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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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 |
|
2分 |
有地方“返家乡”志愿服务证明 |
以个人名义发起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
|
3分 |
所发起的活动健康积极向上,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经申报后即可加分。 |
社会调查 |
|
2分 |
有不少于3000字的调查报告 |
心得体会 |
|
1分 |
有材料 |
海外游学 |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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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企事业单位跟班挂职锻炼 |
|
3分 |
支撑材料须有挂职实习鉴定; 跟班挂职锻炼时间要求2周以上。第一课堂里涉及到的专业实习(见习)等不在积分范围内。 |
参加社会实践所获荣誉 |
国家级 |
6分 |
有获奖文件或证书。 |
省级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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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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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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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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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学生社团 |
成为会员 |
1.5分 |
社团会员实行注册制,未注册不予计分;成为优秀会员再加0.5分。 |
学生干部任职 |
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8 分 |
以学生干部任用名单为准,年度考核为至少为合格;能积极参加各部门工作和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学年。 |
校级团学部长,院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学生党支部副书记。 |
6分 |
||
校级团学副部长,社团会长,院级团学部长,学生党支部委员。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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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团学副部长,团支部书记和团支部副书记(班长)。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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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会、团支部其他干部。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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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小组长、寝室长、志愿者(干事)、信息员等。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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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相关荣誉等 |
国家级 |
10分 |
支撑材料以获奖文件或证书为准。 |
省级 |
8分 |
||
市级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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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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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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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阅读 |
图书馆借阅经历 |
0.2分/本 |
阅读书目以学校推荐书籍为主;每学年不能低于2分,多余完成量设上限为5分/年。 |
个人原创读书笔记 |
原创英文读书笔记3积分/篇,不少于100字;中文阅读笔记300字起,每增加300字,增加0.5个积分,上线为2积分/篇 |
借阅、读书感言,由图书馆进行审核,读书笔记要手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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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写作 |
国家级 |
8分/篇 |
积极向校内、外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新湖南、中青网、邵阳学院官微官网和校报、校团委展翼青年微信号、学工在线微信号等)撰写稿件,以最终刊发或官网推送为准。同一作品被不同刊物和媒体发表或转载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集体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上限为10分。 |
省级 |
4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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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2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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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
1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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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学习 |
录取研究生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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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研究生考试国家线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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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文化和艺术的讲座、演出、展览等活动,以及校内外 各级各类体育活动 |
国家级 |
8分 |
社团发起的活动每学年上限计分4次。 |
省级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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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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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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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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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活动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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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文体竞赛相关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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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获一、二、三等、优秀奖分别积15、12、10、8分,体育类竞赛4-8名加8分。 入围决赛可积7分,入围初赛或复赛分别积5、6分。 |
体育类竞赛破纪录另加3分。 |
省级 |
获一、二、三等、优秀奖分别积12、10、8、6分,体育类竞赛4-8名加6分。 入围决赛可积5分,入围初赛或复赛分别积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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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 |
获一、二、三等、优秀奖分别积10、8、6、4分,体育类竞赛4-8名加4分。 入围决赛可积3分,入围初赛或复赛分别积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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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获一、二、三等、优秀奖分别积8、6、4、2分,体育类竞赛4-8名积2分。 入围决赛可积1分,入围初赛或复赛分别积0.5、0.8分。 |
|
|
|
现场观看积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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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
获一、二、三等分别积3、2、1分,成功参与积0.3分。 |
|
|
|
现场观看积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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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志愿服务活动 |
四年获得30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
8分 |
以志愿汇平台累计服务时长计算 |
四年获得20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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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获得16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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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
国家级 |
8分 |
支撑材料为获奖证书 |
省级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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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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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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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计划 |
被团省委录取并签约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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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校团委录取没有签约成功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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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西部计划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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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 |
|
1分/次 |
提供证明材料;每学年上限3分。 |
义务劳动 |
|
1分/次 |
提供现场图片或记录认证;每学年上限4分。 |
大扫除 (劳动课) |
|
0.2分/次 |
提供现场图片或记录认证;每学年上限2分。 |
内务卫生 |
|
2分/学期 |
无不文明寝室记录,寝室成员可计2分。 |
注明: 1.“第二课堂”活动级别认定标准: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团中央、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国家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省级活动是指由湖南省各厅(委)、团省委、教育厅各有关部门等主办的活动;省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市级政府及市级主要党政部门等主办的活动按市级活动认证;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实际举办单位(表彰单位)所属级别为准;凡带有商业性质的评比竞赛活动,一律不予认证计分。 2.“第二课堂成绩单”集体项目积分认定标准:(1)贡献程度不区分,成员计分一致,如先进班级、合唱比赛、接力比赛赛等;(2)贡献程度有差异,按照第一成员计分*100%,第二至第四成员为计分*60%,第五及以后成员为计分*40%,计算出的积分执行四舍五入,如“挑战杯”竞赛获奖团队等。 3.同一类竞赛获得各等级奖项,按最高等级计分,获得单项奖按各级优秀奖标准计分;同一个荣誉获得各等级奖项,按最高等级计分。 4.“第二课堂成绩单”列表出的分数为积分。 非师范生:获得105积分以上,课程成绩记载为95分;获得95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85分;获得85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75分;获得70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60分;不足70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55分。 师范生:获得95积分以上,课程成绩记载为95分;获得85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85分;获得75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75分;获得60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60分;不足60积分,课程成绩记载为55分。 |